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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美国本土铜管生产商对本公司提起反倾销诉讼案件
    的初裁结果公告
    2010-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10-014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美国本土铜管生产商对本公司提起反倾销诉讼案件

      的初裁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之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5月7日接到美国商务部(DOC)通知,美国对产自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海亮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海亮”)的紫铜管设定初裁税率为58.69%。美国进口商凡是进口产自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海亮的涉案紫铜管,将暂按58.69%的倾销税率向美国海关预缴相应的关税保证金。

      2010年5月中下旬,美国商务部将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海亮进行实地核查,同时将会继续进行反倾销调查,倾销税率的终裁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本案进程,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 2010年9月做出最终裁定,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也将于2010年10月做出最终裁定。

      2008年,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海亮共向美国出口紫铜管数量为15,479吨,占总销量的10.52%;2009年,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海亮共向美国出口紫铜管数量为10,701吨,占总销量的7.18%。目前,公司全资子公司海亮(越南)铜业有限公司年产7.1万吨铜及铜合金管生产项目部分生产线已经建成,进入试生产阶段。公司出口美国紫铜管订单将向越南生产基地转移,以应对反倾销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本公司将继续积极做好此案件的应诉工作,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因此事项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