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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机电 公告编号:临2010—022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0年5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5月3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和电话方式送达。本次监事会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牟式宽先生已向本公司监事会书面请辞监事职务,监事会同意其辞职申请。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监事会推荐冯国伦先生为公司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并提请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冯国伦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任职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调整监事会成员之日起生效。

      公司对牟式宽先生在担任监事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附:冯国伦先生为个人简历

      洪国伦,男,1956年7月生,浙江大学法律研究生。曾任舟山市普陀区纪委室主任、常委,普陀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普陀区法院常务副院长,岱山县法院院长。后任上海源美投资公司董事长,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法务总监、副总裁。

      洪国伦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0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