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0—021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0年5月10日上午9点30分在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凤汇大道18号公司南京营运中心4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10名,董事昝圣达先生委托董事杨廷栋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与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杨廷栋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建设名优酒酿造技改二期工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投资110,609万元,投资建设名优酒酿造技改二期工程,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不足部分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重大投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相应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会议以 11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建设十万吨名优酒陈化老熟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62,385万元,投资建设十万吨名优酒陈化老熟技术改造项目,详见同日披露的《重大投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会议以 11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出资参与设立“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30,000万元参与设立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成为该基金的有限合伙人。
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是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批准的国内一支以金融产业为主要投资领域的股权投资基金。国务院批准该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200亿元,首期目标规模为人民币80亿元。目前,金浦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作为上述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该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股东为上海国际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中金佳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均为50%。目前该基金还在筹备阶段。
目前,公司没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审议本议案之前的十二个月之内,公司也没有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在此项投资后的十二个月之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或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如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公司将适时与有关方面签署正式投资协议。公司将就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原有风险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风云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李风云先生个人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5月27日上午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第二、第三项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5月11日
附:
李风云先生简历
李风云,男,汉族,1966年1月出生,江苏泗阳人,中共党员,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近五年来历任宿迁市经贸委副主任、江苏双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李风云先生是江苏省第十届政协委员,曾荣获“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全国轻工业企业信息化科技人才”、“江苏省新长征突击手”等称号。李风云先生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0—022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投资项目概述
项目一:名优酒酿造技改二期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设生物培养基地、酶制剂研发中心、制曲粉碎车间、发酵厂房等,总建筑面积731,812平方米。达产后,年新增20,000吨名优基础酒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10,60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02,709万元。
该技术改造工程在本公司现有的北厂区内部分区域以及新增用地范围(洋河中大街向西延长线以北、宿淮铁路以东、古黄河以南、酒家北路以西)内实施。项目全部达产后年可新增净利润28,748万元。
项目二:10万吨名优酒陈化老熟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研发中心、建造2400吨、800吨、400吨酒罐及配套厂房和设备、购置生物显微镜等设备257套,引进生化培养箱、全二维飞行时间-质谱仪等设备46台(套)。项目总投资6238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59414万元。
该项目在宿迁市洋河镇洋青路以东,徐淮路以北,平安路以西地块内实施,项目总建筑面积:212,680平方米。项目全部达产后年可新增效益11,027万元。
上述两投资项目已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二、 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一:名优酒酿造技改二期工程
(1)投资内容及规模
根据总体规划,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设生物培养基地、酶制剂研发中心、制曲粉碎车间、发酵厂房等,总建筑面积731,812平方米。通过实施名优酒酿造技改二期工程,可调整企业酿酒资源配置,优化产品结构,提高名优基础酒所占比例,将本项目打造成为企业名优基础酒的生产基地和研发试验基地,新增20,000吨/年名优基础酒的生产能力。
(2)建设项目选址
该技术改造工程在公司现有的北厂区内部分区域以及新增用地(洋河中大街向西延长线以北、宿淮铁路以东、古黄河以南、酒家北路以西)内实施。公司于2010年3月23日与宿迁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出让方式受让上述地块,截止目前,该地块正在办理相关交割手续。
(3)项目投资概算
该技术改造工程总投资110,60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02,709万元。项目建设完成后,增加补充流动性资金7900万元。
(4)资金来源
本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5)项目审批
本项目的建设已取得宿迁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备案号:3213000905805-3 号)文件,备案项目投资总额为110,60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02,709万元,流动资金7900万元。
(6)项目效益估算
本项目建成后,年新增20,000吨/年名优基础酒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10,60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02,709万元。项目达产后,年实现销售收入总额为92,000万元,年平均利润总额为38329.59万元。投资利润率34.7 %,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所得税前)为4.9年,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所得税后)为 5.7年。
(二) 10万吨名优酒陈化老熟技术改造项目
(1)投资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主要是利用近年来通过江苏省科技厅组织鉴定的“绵柔型名优白酒新技术”等科研成果对传统工艺的关键工序进行技术改造,生产绵柔型的中高档商品酒,同时进行产品研发。
根据总体规划,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研发中心(包括:生物工程研究所、酒体设计中心、环境技术研究室、风味物质研究室、学术会议中心、微生物生化实验室、酱香型酒试验室、芝麻香型酒试验室、分析测试中心、辅助用房等)、建造2400吨、800吨、400吨酒罐及配套厂房和设备、购置生物显微镜等设备257套,引进生化培养箱、全二维飞行时间-质谱仪等设备46台(套)。项目总占地313.834亩(研发中心占地约131.116亩,名优酒陈化老熟储存罐区占地约182.718亩)。
(2)建设项目选址
本项目建设用地位于宿迁市洋河镇洋青路以东,徐淮路以北,平安路以西,为新增地块。公司于2010年3月22日与宿迁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出让方式受让上述地块,截止目前,该地块正在办理相关交割手续。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62,385万元,其中研发中心总投资约22,193 万元,名优酒陈化老熟储存罐区总投资约40,192万元
(4)资金来源
本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5)项目审批
本项目的建设已取得宿迁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备案号:3213001000407号)文件,备案项目投资总额为62,38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59,414万元。
(6)项目效益估算
本项目包括研发中心和名优酒陈化老熟储存罐区。由于研发中心经济收益估算具有很大不确定性,且项目研发风险较大,故暂不能对研发中心做经济效益分析。只可对陈化老熟罐区项目做增量经济效益分析。陈化老熟罐区的年增量收益为11,027万元。整个项目投资利润率27.44%,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所得税前)为5.64年,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所得税后)为 6.86年。
三、投资风险
上述两项目的风险主要来源如下几方面:
1、规模扩张风险
近年来,公司快速发展,且正在进行募投项目建设。上述两项技改工程全部达产后,将新增20,000吨/年名优基础酒生产能力、优化生产工艺流程并增强公司研发能力。尽管公司在确定建设上述技改项目之前对项目技术成熟性及先进性已经进行了充分论证,是基于目前的国家产业政策、市场环境、行业内科技水平、原材料供应状况等条件做出的。但在实际运营过程中,这些因素可能会发生一定的变化,仍有可能出现一些尚未知晓或目前情况下尚不能解决的问题。
2、市场风险
除此之外,在决定实施上述两项技改项目之前,本公司已对该项目的市场前景进行了充分分析和论证,充分考虑了产品的市场需求,确保该项目在可预见的未来一定时间内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但尽管如此,由于市场本身具有的不确定性,仍有可能使该项目实施后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四、 投资项目对本公司产生的影响
随着上述两项技改项目的实施,公司的生产条件、工艺流程、研发能力将得到明显的改善和提升,有利于稳步扩大生产规模,优化生
产流程,拓宽产品系列,确保产品品质,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维持持续的竞争优势。对巩固和提升公司行业地位、提高综合盈利能力以及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具有积极、重要的意义。
五、项目备案文件
(1) 《宿迁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号:3213000905805-3)。
(2) 《宿迁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号:3213001000407)。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名优酒酿造技术改造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
(5)《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名优酒陈化老熟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5 月11 日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0-023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0年5月27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0年5月27日(星期四上午9时开始)
二、会议地点: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凤汇大道18号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营运中心4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
五、股权登记日:2010年5月24日
六、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建设名优酒酿造技改二期工程的议案》
2、《关于建设十万吨名优酒陈化老熟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3、《关于出资参与设立“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的议案》
以上三项议案相应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0年5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5月2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在办理登记手续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八、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0年5月25日下午4: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10年5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6、登记地点: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凤汇大道18号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营运中心710室(洋河股份证券部)。
九、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鹏、周军、陈金玲、孙大力
电话:025-52489218
传真:025-52489218
电子邮箱:yanghe002304@vip.163.com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当日公司股票停牌一天,并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复牌。
附:授权委托书样本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形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
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序号 | 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建设名优酒酿造技改二期工程的议案 | |||
2 | 关于建设十万吨名优酒陈化老熟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 |||
3 | 关于出资参与设立“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的议案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