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出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从2010年5月13日起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开通其代销的本公司旗下基金: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债券投资基金,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大成财富管理2020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大成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大成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定投业务。(以下简称“基金定投”)。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符合各相关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者。
二、办理方式
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北京银行各营业网点(包括电子化服务渠道)申请办理上述基金的基金定投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三、办理时间
基金定投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四、申购金额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投资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额不受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有关申购金额的限制。
五、扣款日期及扣款方式
(1)投资者应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规定与其约定每期扣款日期。
(2)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约定的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并将投资者定投申购的实际扣款日期视为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
(3)投资者需指定相关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六、申购费率
若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一般的申购业务相同。
七、扣款和交易确认
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上述基金的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进行确认,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八、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变更每期申购金额、扣款日期、扣款方式或者终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九、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十、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北京银行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
北京银行客服电话:010-96169
大成基金网站:www.dcfund.com
大成基金客服电话:400-888-5558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