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55 股票简称:*ST博通 公告编号:2010—09
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经发集团”)持有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20.4%的股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及《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五十三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发集团2010年5月9日向本公司董事会书面发来《关于对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在本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中增加两项临时提案,具体为:
鉴于:
1、本公司2009年6月8日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简称“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其中包括:(1)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该事项本公司已于2009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告。
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均为12个月,即2009年6月8日至2010年6月7日。
2、2009年12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2009年第41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了本公司重大资产事项,审核结果为有条件通过。
鉴于上述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都将在2010年6月7日到期,为保证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得以顺利进行,经发集团提议对本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两项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1、审议将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的有效期都再延长一年,延长后该等决议的有效期为2010年6月8日至2011年6月7日。
临时提案2、审议将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处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宜的授权再延长一年,延长后授权有效期为2010年6月8日至2011年6月7日。
本公司董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作为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认为经发集团提出两项临时议案符合程序,且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两项临时议案在2010年5月19日召开的本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予以审议。
鉴于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将审议有关重大资产重组的事项,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召开方式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上述事项,公司对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做了相应修订,具体请见本公司2010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修订)》。
特此公告。
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600455 股票简称:*ST博通 公告编号:2010—10
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
增加网络投票方式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告,会议将于2010年5月19日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五十三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根据上述规定,持有本公司20.4%股权的股东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经发集团”)2010年5月9日向本公司董事会书面发来《关于对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在本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中增加两项临时提案:临时提案1、审议将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的有效期都再延长一年,延长后该等决议的有效期为2010年6月8日至2011年6月7日;临时提案2、审议将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处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宜的授权再延长一年,延长后授权有效期为2010年6月8日至2011年6月7日。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两项临时议案在2010年5月19日召开的本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予以审议。
鉴于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将审议有关本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简称“重大资产重组”),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召开方式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社会公众股股东可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根据上述事项,公司对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做了相应修订,并公告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10年5月19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5月1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1号凯瑞大厦A座十八层公司会议室
● 股权登记日:2010年5月14日
● 会议提案:
①《交大博通董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
②《交大博通监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
③《交大博通2009年度报告》和《交大博通2009年度报告摘要》;
④《交大博通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⑤《交大博通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⑥《交大博通第三届董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
⑦《交大博通第三届监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
⑧《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交大博通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的有效期都延长至2011年6月7日的议案》;
⑨《交大博通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处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延长至2011年6月7日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定于2010年5月19日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0年5月19日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年5月1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1号凯瑞大厦A座十八层公司会议室。
(1)提交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有:
①《交大博通董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
②《交大博通监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
③《交大博通2009年度报告》和《交大博通2009年度报告摘要》;
④《交大博通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⑤《交大博通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⑥《交大博通第三届董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
⑦《交大博通第三届监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
⑧《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交大博通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的有效期都延长至2011年6月7日的议案》;
⑨《交大博通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处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延长至2011年6月7日的议案》。
上述1—7项议案公司已于2010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上述8—9项议案为经发集团新提议增加的两项临时提案,董事会予以同意,于2010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该8—9项议案因是涉及与公司第一大股东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西安经发经贸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均为关联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应对该8—9项议案回避表决。
上述1—7项议案均需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表决同意通过。
上述8—9项议案均需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通过。
(2)出席会议的对象及资格
① 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5月14日。
② 截止2010年5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在上述日期登记在册的所有A股股东均有权在规定的交易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本次会议或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③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3)会议登记办法
① 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须持股票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自然人股东须持股票账户卡、有效身份证件(委托出席者还需持有股东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登记。股东也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② 登记地点: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凯瑞大厦A座十八层公司证券投资部。
③ 会议登记时间:2010年5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4)会议出席
股东应当持股票账户卡、有效身份证件出席股东大会。被委托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5)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社会公众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社会公众股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股票,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二。
(7)其它事项
① 会议为期半天,费用自理。
②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重大突发事件而影响到正常投票,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照当日通知或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进行。
③ 现场会议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凯瑞大厦A座十八层公司会议室
联系人:蔡启龙、张蕙、沈雅月
联系电话:029-86135059、029-86135051-330
联系传真:029-86135059
邮政编码:710018
附件:
1、股东授权委托书
2、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5月10日
附件1:股东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打印均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单位/个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二)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 沪市挂牌投票简称 | 表决议案数量 | 说明 |
738455 | 博通投票 | 9 | A股 |
2、表决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的 申报价格 |
总议案 | 99.00表示对本次股东大会1-9项所有议案做统一表决 | 99.00 |
1 | 交大博通董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 | 1.00 |
2 | 交大博通监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 | 2.00 |
3 | 交大博通2009年度报告和交大博通2009年度报告摘要 | 3.00 |
4 | 交大博通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4.00 |
5 | 交大博通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5.00 |
6 | 交大博通第三届董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 | 6.00 |
7 | 交大博通第三届监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 | 7.00 |
8 | 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交大博通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的有效期都延长至2011年6月7日的议案 | 8.00 |
9 | 交大博通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处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延长至2011年6月7日的议案 | 9.00 |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 股 |
反对 | 2 股 |
放弃 | 3 股 |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三)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ST博通”的投资者,对股东大会全部议案统一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455 | 买入 | 99.00 | 1股 |
2、股权登记日持有“*ST博通”的投资者,对股东大会第1项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455 | 买入 | 1.00 | 1股 |
(四)投票注意事项
1、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