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改业绩承诺履行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ST方源 公告编号:临2010-48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改业绩承诺履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简称:勋达投资)及许志榕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所作承诺:公司2008、2009年两年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10,000万元,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之间的差额部分将由勋达投资和许志榕以现金方式补足,具体支付时间为2009年度报告披露后10日内。本公司2009年度报告于2010年4月30日披露,公司2009年度亏损47183.20万元,2008年、2009年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承诺业绩之间差额为52679.50万元,勋达投资和许志榕应在2010年5月10日前以现金方式补足。
本公司于2010年5月6日致函勋达投资和许志榕,要求尽快制定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方案并抓紧落实执行;如勋达投资和许志榕未能切实履行股权分置改革承诺,损害上市公司合法权益,本公司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该函件已刊登于2010年5月8日中国证券报。截止2010年5月10日,本公司尚未收到勋达投资和许志榕履行股改业绩承诺款项,也未收到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方案。
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下简称:华信泰)于2010年4月15日经司法拍卖竞得勋达投资所持本公司39978070股限售流通股,并于2010年4月28日就代勋达投资履行股改业绩承诺义务事项承诺:在法院正式下达确认华信泰竞得标的股份的裁定、并将标的股份过户至华信泰名下后,华信泰自愿代勋达投资履行标的股份对应的股改业绩承诺。
本公司提请勋达投资和许志榕尽快制定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方案并抓紧落实执行;并将在华信泰及其他拍卖股份买受人完成竞得股份过户后,督促其切实履行代付义务。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O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