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0-009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被否决或修改的议案。
☆ 持有本公司47.94%股份的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21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的股东临时提案》,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后提交本次会议审核,并于2010年4月23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开: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四届六次会议决议召开,于2010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出召开会议通知的公告,于2010年4月23日公告了由股东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增加经营范围的股东临时提案》,并于2010年5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2、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股份总数 | 326,069,883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9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57,435,506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8.28 |
3、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逐项投票表决方式举行,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霄燕女士主持。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董事会秘书对会议情况进行了记录。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赞成 票数 | 赞成 比例 | 反对 票数 | 反对 比例 | 弃权 票数 | 弃权 比例 | 是否 通过 |
1 | 《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57,435,506 | 100% | 0 | 0% | 0 | 0% | 是 |
2 | 《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157,435,506 | 100% | 0 | 0% | 0 | 0% | 是 |
3 | 《2009年度董事会报告》 | 157,435,506 | 100% | 0 | 0% | 0 | 0% | 是 |
4 | 《2009年度监事会报告》 | 157,435,506 | 100% | 0 | 0% | 0 | 0% | 是 |
5 | 《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157,435,506 | 100% | 0 | 0% | 0 | 0% | 是 |
6 | 《关于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 157,435,506 | 100% | 0 | 0% | 0 | 0% | 是 |
7 | 《2009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审核意见》 | 157,435,506 | 100% | 0 | 0% | 0 | 0% | 是 |
8 | 《2010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办法》 | 157,435,506 | 100% | 0 | 0% | 0 | 0% | 是 |
9 | 《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157,435,506 | 100% | 0 | 0% | 0 | 0% | 是 |
10 |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的股东临时提案》 | 157,344,406 | 99.94% | 0 | 0% | 91,100 | 0.06% | 是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马哲律师和周玉娟律师签字鉴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
2、公司董事签字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