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碱行业准入门槛出台
2010-05-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陈其珏
新建氨碱厂年产能不得小于120万吨
⊙记者 陈其珏 ○编辑 阮奇
本报上周报道的“《纯碱行业准入条件》出台在即”一事很快得到印证。记者昨日从业内获悉,工信部近期已下发了《纯碱行业准入条件》,规定新建氨碱厂年产能不得小于120万吨。
这份对国内纯碱行业影响重大的文件指出,制定纯碱行业准入条件的目的是为规范纯碱行业发展,防止重复建设,提高行业综合竞争力。文件制定的原则是按照“优化布局、控制总量、调整结构、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安全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原则。
根据文件,中、东部地区,西南地区将不再审批新建、扩建氨碱项目。西北地区不再审批新建、扩建联碱项目。新建、扩建纯碱项目应符合:氨碱厂设计能力不得小于120万吨/年,联碱厂设计能力不得小于60万吨/年。新建、扩建纯碱项目,应达到规定能耗、消耗要求。现有的纯碱生产企业应在2015年底以前达到上述要求。
此外,新建、扩建纯碱项目还应符合一定的环保要求,产品质量则应达到一定的国家标准。
“这份文件将会限制纯碱产能的过快增长,对新建纯碱项目设置一定门槛,长远看有助于整个行业的复兴。”中国纯碱行业协会会长底同立对本报记者说。
据悉,《纯碱行业准入条件》将从2010年6月1日开始实施,并根据宏观调控和行业发展情况适时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