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通知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ST北人 编号:临2010-011
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0年5月13日以书面决议的形式进行。会议的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本公司董事审议表决,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于2010年6月29日召开本公司200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议案。
现将200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下称:“股东周年大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0年6月29日(星期二)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6号本公司6206会议室
三、普通决议案:
1、审议本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
2、审议本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本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本公司2009年度经审计的境内核数师报告;
5、审议本公司2009年度经审计的境外核数师报告;
6、审议本公司200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7、审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和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为本公司2010年度境内外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与其签署协议及决定其酬金的议案;
8、审议本公司与非控股子公司北京三菱重工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四、独立非执行董事作2009年度述职报告。
五、参加会议的人员及办法:
1、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 凡在2010年5月28日交易结束后,在本公司股东名册上登记的本公司股东,在履行必要的登记手续后,均有权出席股东周年大会。
3、 拟出席股东周年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应当于2010年6月9日前将出席会议的回执交回本公司,回执形式可采用来人、邮递或者传真。
4、 持有本公司H股的股东请注意,本公司将于2010年5月31日至2010年6月29日(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持有本公司H股股份之股东,如欲出席股东周年大会,须于2010年5月28日下午4:30前将过户文件连同有关之股票交回本公司在香港之过户登记处,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室,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5、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6、 凡有权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有权表决的股东均可委任一位或多位人士(不论该人士是否股东)作为股东代理人,代理出席和表决。
7、 委托超过一名股东代理人的股东,其股东代理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8、 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由委托人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签署,如果该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签署,则授权其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须经过公证,经过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须在股东周年大会召开前24小时交回本公司之注册地址方为有效。
六、其他事项:
本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6号
联系电话:010-67802565
传 真:010-67802570
邮政编码:100176
联系人:焦瑞芳
预期股东周年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5月13 日
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周年大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表格有关之股票数目(附注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吾等(附注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
身份证号码:
持有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股票:A股 股,H股_ _股,为本公司之股东,现委任(附注3)大会主席,或____ __ ___地址为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 为本人/吾等之代表,代表本人/吾等出席2010年6月29日(星期二)上午9:00在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6号本公司6206会议室举行之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并于该大会代表本人/吾等,依照下列指示就股东周年大会通知所列决议案投票,如无做出指示,则由本人/吾等之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议 案 | 赞 成 附注4 | 反 对 附注4 | 弃 权 附注4 |
普通决议案: | |||
1、审议本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 | |||
2、审议本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3、审议本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4、审议本公司2009年度经审计的境内核数师报告 | |||
5、审议本公司2009年度经审计的境外核数师报告 | |||
6、审议本公司200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 |||
7、审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和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为本公司2010年度境内外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与其签署协议及决定其酬金的议案 | |||
8、审议本公司与非控股子公司北京三菱重工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
日期:2010年__月__日
签署(附注5)
附注:
1.请填上以阁下名义登记与本代表委任表格有关之股份数目。如未有填上数目 , 则本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为与阁下名义登记之所有本公司股份有关。
2.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
3.如欲委派大会主席以外之人士为代表,请将(大会主席)之字样删去, 并在空栏内填上阁下所拟派代表之姓名、地址及身份证号码。股东可委任一位或多位代表出席及投票,受委托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本代表委任表格之每项更改须由签署人签字认可。
4.注意:阁下如欲投票赞成任何议案,请在(赞成)栏内加上(√)号,如欲投反对票或弃权票, 则请在相应栏内加上(√)号,如无任何指使,受委托代表可自行酌情投票。
5.本代表委任表格必须由阁下或阁下之正式书面授权人签署。如持有人为法人,则代表委任表格必须盖上法人单位的印章,或经由法人/负责人或正式授权人签署。
6.本代表委任表格连同签署人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或经由公证人(机关)签署证明之该授权书或授权文件,最后须于大会指定举行开始时间前 24 小时送达本公司之注册地址,地址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6号方为有效。
回 执
致: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吾等(注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为_______________,为贵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之A股_____股(股东帐号____________)/H股__________股( 注二)之注册持有人,兹通告贵公司,本人/吾等拟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贵公司于2010年6月 29日(星期 二) 9:00 在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6号本公司6206会议室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2010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附注:
一、请用正楷填上登记在股东名册之股东全名及地址。
二、请将以阁下名义登记之股份数目填上,并请删去不适用者。
三、请将此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 2010 年 6 月 9 日或以前送达本公司。本公司办公地址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6号。此回执可亲身交回本公司,亦可以邮递或传真方式交回。传真号码为(010)67802570,邮政编码为100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