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产经新闻
  • 5:财经海外
  • 6:观点·专栏
  • 7:公 司
  • 8:公司纵深
  • 9:公司前沿
  • 10:特别报道
  • 11:能源前沿
  • 12:上证研究院·金融广角镜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资金
  • A6:市场·观察
  • A7:市场·期货
  • A8:股指期货·融资融券
  • B1:披 露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易方达行业领先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 泰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诉讼公告
  •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提示性公告
  •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第三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 湖北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二OO九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0年5月20日   按日期查找
    B2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20版:信息披露
    易方达行业领先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泰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诉讼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提示性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第三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湖北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二OO九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提示性公告
    2010-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92 证券简称;长城电工 编号;2010-015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审计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要求,对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中未计入担保损失的事项作为前期差错予以更正。

    一、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原因的说明

    长城电工2004年1月为甘肃财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从兰州商业银行贷款3,000万元提供担保。2007年1月因甘肃财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未归还贷款,兰州市商业银行将甘肃财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及长城电工起诉至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由于财富公司目前已终止经营活动。经法院终审判决,长城电工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案2008年2月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最终由长城电工向商业银行偿付本息34,384,367.45元。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长城电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鉴于此项担保损失截至2008年12月31日为已经确定的损失,作为前期会计差错予以更正。

    二、对公司2008年度会计报表的影响

    此事项对2008年度会计报表的影响为:

    报表项目调整前调整后
    合并数母公司数合并数母公司数
    资产负债表项目    
    其他应付款59,519,510.6240,746,110.6693,903,878.0775,130,478.11
    盈余公积50,950,606.0950,950,606.0947,512,169.3447,512,169.34
    未分配利润223,718,582.13194,263,679.84192,772,651.43163,317,749.1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063,933,086.431,031,195,200.141,029,548,718.98996,810,832.69

    利润表项目    
    营业外支出2,767,290.451,995,385.1437,151,657.9036,379,752.59
    利润总额46,696,667.1546,527,355.3012,312,299.7012,142,987.85
    净利润40,061,239.7841,496,817.355,676,872.337,112,449.90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33,504,638.64 -879,728.81 

    三、更正后的公司2008年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

    2008年差错事项的更正,使2008年度财务报表数据发生了变化,为便于报表使用者阅读,对涉及更正的报表项目以黑体字表示。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修订)》。

    四、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西安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进行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2008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于2010年4月20日出具了希会审字(2010)第0753号专项审计报告,认为:长城电工更正后的2008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担保及有关事项未履行披露义务,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能积极主动承认错误并承担责任,甘肃省政府国资委对此事处理及时,公司董事会采取的措施得当,对由此引起的前期差错更正处理,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