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2010-007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否。
● 本次会议召开前是否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否。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5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 |
| 其中:内资股股东人数(有外资股公司适用) | 不适用 |
| 外资股股东人数(有外资股公司适用) | 不适用 |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75266390 |
|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有外资股公司适用) | 不适用 |
| 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有外资股公司适用) | 不适用 |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1.39 |
|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有外资股公司适用) | 不适用 |
| 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有外资股公司适用) | 不适用 |
3、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李蔚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及其他高管列席会议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公司董事宋文雷先生因公出差,授权委托董事李蔚先生代表出席本次会议并签署有关文件,公司独立董事仲顺和先生因公出差,授权委托独立董事王同孝先生代表出席本次会议并签署有关文件;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公司监事曹传成先生、丁唯颖女士因公出差,未列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孙武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赞成票数 | 赞成 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 比例 | 弃权 票数 | 弃权 比例 | 是否 通过 |
| 1 | 关于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75266390 | 100% | 0 | 0 | 0 | 0 | 是 |
| 2 | 关于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75266390 | 100% | 0 | 0 | 0 | 0 | 是 |
| 3 | 关于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75266390 | 100% | 0 | 0 | 0 | 0 | 是 |
| 4 | 关于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175266390 | 100% | 0 | 0 | 0 | 0 | 是 |
| 5 | 关于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175266390 | 100% | 0 | 0 | 0 | 0 | 是 |
| 6 | 关于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175266390 | 100% | 0 | 0 | 0 | 0 | 是 |
| 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 175266390 | 100% | 0 | 0 | 0 | 0 | 是 |
| 8 | 关于公司2010年度融资业务及担保授权的议案 | 175266390 | 100% | 0 | 0 | 0 | 0 | 是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东方昆仑(北京)律师事务所石志远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认为,澳柯玛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澳柯玛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东方昆仑(北京)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