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469 股票简称:风神股份 公告代码:临2010-10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0年5月23日上午9:00
会议召开地点: 公司行政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一、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191,621,2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11%。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曹朝阳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表决如下:
1、审议《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191,621,23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191,621,23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赞成191,621,23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191,621,23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公司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赞成191,621,23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18,976,884.16元。
公司以200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74,942,148股为基数,拟按每10股派1.00元(含税)现金红利,共计37,494,214.80元。
经上述分配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为381,482,669.36元,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2009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赞成191,621,23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09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继续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二○一○年度会计审计机构,聘期自本年度股东大会至下年度股东大会。
赞成191,621,23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关于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回避表决。
赞成31,979,08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关于公司为焦作三和利众动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赞成191,621,23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以上议案已经2010年3月19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四届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刊登于2010年3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公司聘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黄国宝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内容详见附件《关于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九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出席董事签名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