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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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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0-05-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95 证券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2010-11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0年5月21日以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5月25-26日在北京市大兴区龙熙温泉度假酒店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王志良先生、余涤非先生、张春新先生、许英华女士、王建成先生、胡启毅先生、史志国先生、陈焕春先生、胡竞霜女士亲自出席了会议。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志良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以9票同意通过。

    为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同意公司继续发行4亿元一年期短期融资券。

    公司此前于2006年10月发行3亿元一年期短期融资券,利率为3.99%;于2009年6月发行4亿元一年期短期融资券,利率为2.75%。此次短期融资券发行利率按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委托中国牧工商(集团)总公司出口部分产品的议案;

    以5票同意通过。(详见关联交易公告)

    三、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9票同意通过。

    (一)会议时间:2010年6月17日上午9时,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八区16号楼7层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内容:

    1、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四)出席对象:

    1、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0年6月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

    (五)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票帐户卡;法人股东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股票帐户卡和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出席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6月7日-8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京外股东可先将回执用传真、信函方式送达我公司登记)。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邮 编:100070

    3、联系电话:010-63702195

    4、传 真:010-63702196

    5、联 系 人:张菁桦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各项审议事项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审议事项赞成反对弃权
    1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如委托人对上述提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对该议案投票表决:□是 / □否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股东名称:

    股东帐户号: 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

    回 执

    截止2010年6月4日,我单位(个人)持有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将参加公司二○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帐号: 持股数:

    出席人姓名: 股东签名(盖章):

    2010年 月 日

    证券代码: 600195 证券简称:中牧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0-12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在此发表异议声明的除外)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预计总金额
    委托出口部分产品中国牧工商(集团)总公司不超过3000万元
    合计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中国牧工商(集团)总公司法定代表人:余涤非。公司成立于1982年,注册资本48708.5万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畜牧产品生产、销售;草产品、饲料、饲料添加剂、大宗饲料原料、宠物食品的销售;进出口业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仪器机械设备、化工产品、汽车的销售;自有房屋出租;物业管理。公司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西单民丰胡同31号917室。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中国牧工商(集团)总公司持有本公司22,8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39,000万股的58.46%,为公司控股股东。属《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3、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截止公告日,公司与中国牧工商(集团)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计为684.3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委托中国牧工商(集团)总公司出口部分产品,包括生物制品、饲料添加剂、兽药等产品,委托方式采用销售和代理两种,销售价格和代理费用以当期的市场价格为依据,成交价格和实际代理费用为公允的市场价格。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国牧工商(集团)总公司有着多年开展国际业务的经验,且与多家国际知名企业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和业务渠道,公司通过中国牧工商(集团)总公司出口部分产品可拓宽公司出口业务的广度,增加出口业务量。公司与其交易的产品价格和代理费用按照当期市场价格确定,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此类交易而对其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对此事项进行审议,四名关联董事王志良先生、余涤非先生、张春新先生、许英华女士在表决时回避,五名非关联董事王建成先生、胡启毅先生、史志国先生、陈焕春先生、胡竞霜女士一致同意,独立董事史志国先生、陈焕春先生、胡竞霜女士同意该事项。

    2、独立董事意见:同意公司委托中国牧工商(集团)总公司出口部分产品的关联事项,关联交易的表决符合法定程序,交易行为符合公平原则和公司的市场战略,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