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天津松江 公告编号:临2010-035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由董事长张锦珠女士召集,并于2010年5月26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充分讨论,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松江恒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河北支行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天津松江恒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70%股权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松江恒通”),因开发武台项目的融资需求,松江恒通向中国建设银行河北支行申请总额为8亿元的银行授信。该授信事项需得到银行的审批通过后方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通过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梅江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截至到2009年12月31日,深圳市梅江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梅江南”)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2,126,704.97元。深圳梅江南对其中的4,200万元未分配利润按照股东股权比例进行现金分红,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6.67%,分得现金2,800万元;自然人王艳妮持股33.33%,分得现金1,400万元,剩余126,704.97元未分配利润暂不做分配。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通过本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截至到2009年12月31日,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江集团”)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13,304,331.73元。松江集团对213,304,331.73元未分配利润按照股东股权比例进行现金分红,其中,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5.13%,分配利润181,585,977.60元;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43%,分配利润15,848,511.85元;天津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4.96%,分配利润10,579,894.85元;天津市城乡地产房屋开发公司持股比例2.48%,分配利润5,289,947.43元。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