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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获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次级债券的公告
    2010-05-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证券代码:600016 编号:2010-00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获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次级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5月27日,本公司接到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市场许准予字[2010]第31号),同意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不超过58亿元人民币的次级债券。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操作规程》(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9]第6号)的有关规定,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做好该期债券发行的相关准备工作及有关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本公司将在本期次级债券发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报告本期债券的发行情况。

    本公司次级债券发行结束后,按照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5月29日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证券代码:600016 编号 临 2010—00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第二次通知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已于2010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0-006号)。为使广大股东周知并能按时参与,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公告本公司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第二次通知。

    ●重要提示:

    ●股权登记日:2010年6月11日(星期五)

    ●会议报名日:2010年6月8日(星期二)

    ●会议召开日:2010年6月18日(星期五)

    ●会议地点:中国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嘉宾楼第五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现场投票方式

    ●议案:

    普通决议案

    1、审议并批准本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

    2、审议并批准本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并批准本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并批准本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并批准本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并批准本公司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审议并批准本公司关于聘请2010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

    8、审议并批准修订《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

    9、审议并批准修订《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

    10、审议并批准修订《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

    11、审议并批准对联想控股有限公司集团统一关联授信。

    特别决议案

    12、审议并批准修订《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个别条款。

    其他事项

    听取《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述职报告〉的汇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6月18日(星期五)上午9:00在中国北京召开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2010年6月18日(星期五)上午9:00,会议时间预计为半天

    (二)召开地点

    中国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嘉宾楼第五会议室

    (三)召集人

    本公司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现场投票方式

    二、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普通决议事项

    1、审议并批准本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

    2、审议并批准本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并批准本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并批准本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并批准本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并批准本公司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审议并批准本公司关于聘请2010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

    8、审议并批准修订《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

    9、审议并批准修订《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

    10、审议并批准修订《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

    11、审议并批准对联想控股有限公司集团统一关联授信。

    (二)特别决议事项

    12、审议并批准修订《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个别条款。

    (三)向股东大会汇报事项

    1、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注:有关董事会、监事会审议上述议案的情况及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请见本公司于2010年4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cmbc.com.cn)上刊登的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及关联交易公告。

    三、出席年度股东大会对象

    1、截至2010年6月11日(星期五)下午15:00整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A股股东登记册的民生银行(股票代码:600016)所有A股股东(以下简称“A股股东”);

    2、截至2010年6月11日(星期五)营业时间结束时名列在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H股股东登记册的民生银行(股票代码:01988)H股持有人(以下简称“H股股东”);

    3、A股股东及H股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有权出席和表决的股东有权委托一位或一位以上的股东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的股东。

    4、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本公司聘任的中介机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四、年度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0年6月8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2、登记地点:中国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嘉宾楼

    3、登记手续: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它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嘉宾楼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3

    联系人:李小姐、周小姐

    联系电话:010—68946669-5807、5811, 68496790

    传真:010—68466796

    2、与会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于股东大会召开5个工作日之前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com.hk)和本公司网站(www.cmbc.com.cn)。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5月29日

    附件: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

    (原《公司章程》经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

    一、 原第三条 本行于2000年11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146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0,000,000股,于2000年1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003年2月27日,本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3]13号文核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0亿元人民币,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该期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08年2月26日到期还本付息,全部累计转股股数为1,616,729,400股(含送增股)。

    2007年6月22日,本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7号文核准,向8家境内法人投资者非公开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新股2,380,000,000股。

    现修订为:

    “本行于2000年11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146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0,000,000股,于2000年1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003年2月27日,本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3]13号文核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0亿元人民币,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该期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08年2月26日到期还本付息,全部累计转股股数为1,616,729,400股(含送增股)。

    2007年6月22日,本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7号文核准,向8家境内法人投资者非公开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新股2,380,000,000股。

    2009年10月21日,本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104号批复,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3,439,275,500股(含超额配售117,569,5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分别于2009年11月26日和2009年12月23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

    二、原第二十三条 经国务院授权的审批部门批准,本行可以发行[ ]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占本行可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 ]%,如行使超额配售权,则共计发行[ ]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

    修订为:“经国务院授权的审批部门批准,本行可以发行3,321,706,0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占本行可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约15%,行使超额配售权,共计发行3,439,275,5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

    三、原第二十四条 截至[ ]年[]月[]日,本行的股本结构为:已发行普通股总数为[ ]股,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 ]股,占本行可发行的普通股总数比例的[ ]%;H股[ ]股,占本行可发行的普通股总数比例的[ ]%。

    上述股本的计算,已包括截至[ ]年[ ]月[ ]日,因本行历年分配赠送的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和因持债人行使可转换债券的转股权而形成的股份。

    修订为:

    “第二十四条 截至2009年12月23日,本行的股本结构为:已发行普通股总数为22,262,277,489股,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18,823,001,989股,占本行可发行的普通股总数比例约84.55%;H股3,439,275,500股,占本行可发行的普通股总数比例约15.45%。

    上述股本的计算,已包括截至2009年12月23日,因本行历年分配赠送的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和因持债人行使可转换债券的转股权而形成的股份。”

    四、原第二十七条 本行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823,001,989元。

    修订为:

    “本行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262,277,489元。”

    附件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本人(本公司)作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10年6月18日召开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

    投票指示:

    序号会议审议事项同意反对弃权
    普通决议案
    1审议并批准本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   
    2审议并批准本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并批准本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并批准本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并批准本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并批准本公司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审议并批准本公司关于聘请2010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   
    8审议并批准修订《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   
    9审议并批准修订《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   
    10审议并批准修订《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   
    11审议并批准对联想控股有限公司集团统一关联授信   
    特别决议案
    12审议并批准修订《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个别条款   
    5、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6、 本授权委托书应于2010年6月17日9:00之前填妥并通过专人、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方为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至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注: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股东加盖法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