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热电 公告编号:2010-12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0年5月17日,公司以专人递送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送达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
2010年5月28日,公司在北京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应表决董事11人,实际表决董事11人,副董事长王建军委托董事张文杰、独立董事王仲鸿委托独立董事孙家骐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刘海峡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经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山西京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
根据评估报告,同意公司以现金7987.92万元收购京能集团持有的京玉发电51%股权,资金来源为公司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并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情况,以募集资金完成后续投资。若在本次募集资金未到位之前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并京玉发电完成了工商变更,则公司将根据协议约定以自有资金向京能集团支付该部分股权转让款,并根据项目进度情况履行京玉发电的股东继续注资义务。待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该部分出资。
本次拟收购资产评估基准日至股权转移日之间对应的损益归受让方即本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表决情况:关联董事刘海峡、关天罡、关志生、谌卫东回避表决,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经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由于外部环境及国家政策变化,公司决定对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方案中的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和定价基准日进行调整,其他条款不变。变更后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情况:关联董事刘海峡、关天罡、关志生、谌卫东回避表决,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9,000万股(含本数),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股数按照总股本变动的比例相应调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关联董事刘海峡、关天罡、关志生、谌卫东回避表决,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之日起6个月内择机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情况:关联董事刘海峡、关天罡、关志生、谌卫东回避表决,
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京能集团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特定对象的类别为:公司前20名股东,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在上述类别内,公司将在取得本次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全部以现金认购,京能集团拟认购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总量的20%的人民币普通股股份。
表决情况:关联董事刘海峡、关天罡、关志生、谌卫东回避表决,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底价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京能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的询价,京能集团认购价格与本次发行价格(即其他特定投资者的认购价格)相同。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下限亦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关联董事刘海峡、关天罡、关志生、谌卫东回避表决,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本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情况:关联董事刘海峡、关天罡、关志生、谌卫东回避表决,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本次募集资金的数量上限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9,000万股普通股(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预计不超过80,0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资金需要数量 | 募集资金拟投入数量 |
| 1 | 酸刺沟2×300MW矸石电厂项目 | 285,502.00 | 4,000.00 |
| 2 | 石景山热电厂南线供热系统改造工程 | 8,256.80 | 8,256.80 |
| 3 | 石景山热电厂除灰除尘系统环保节能改造工程 | 8,698.80 | 8,698.80 |
| 4 | 右玉2×300MW煤矸石电厂项目 | 288,000.00 | 40,000.00 |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19,044.40 | 19,044.40 |
| 合计 | 609,502.00 | 80,000.00 |
注1:经过股东大会授权后,董事会在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时,可对拟投入的单个或多个具体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在募集资金项目实际使用资金数额小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时,可将节约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注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置换前期投入。
表决情况:关联董事刘海峡、关天罡、关志生、谌卫东回避表决,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地
本次发行的股票锁定期满后,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情况:关联董事刘海峡、关天罡、关志生、谌卫东回避表决,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共同分享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表决情况:关联董事刘海峡、关天罡、关志生、谌卫东回避表决,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关联董事刘海峡、关天罡、关志生、谌卫东回避表决,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右玉2×300MW煤矸石电厂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关联董事刘海峡、关天罡、关志生、谌卫东回避表决,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的议案》
鉴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本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关联董事刘海峡、关天罡、关志生、谌卫东回避表决,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经审议,通过了《关于按股权比例增加为参股公司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现持有的24%股权比例对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同意在现有对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28,500万元贷款担保的基础上增加不超过17,100万元的担保额度。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经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10年技改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0年追加两个项目的技术改造,项目名称分别为二号炉低温再热器改造和三号发电机转子改造项目,项目资金分别为380万元和460万元,共计840万元。
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经审议,通过了《关于兑现2009年公司高管绩效年薪的议案》
根据《公司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年薪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同意兑现2009年公司高管绩效年薪。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经审议,通过了《关于杨晓晖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秘书杨晓晖先生工作调动,董事会同意杨晓晖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申请,在公司未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由公司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务。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经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会议通知公告。
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热电 公告编号:2010-13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二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5月17日,公司以专人递送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送达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
2010年5月28日,公司在北京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应表决监事7人,实际表决监事7人,公司监事会副主席郑铁男、监事刘嘉凯、杜春元、刘长胜出席会议,监事会主席任永平授权监事会副主席郑铁男、监事韩芳授权监事刘嘉凯、监事刘淑琴授权监事杜春元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副主席郑铁男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经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山西京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公司以现金7987.92万元收购京能集团持有的京玉发电51%股权,资金来源为公司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并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情况,以募集资金完成后续投资。
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经审议,通过《关于按股权比例增加为参股公司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现持有的24%股权比例对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同意在现有对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28,500万元贷款担保的基础上增加不超过17,100万元的担保额度。
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热电 编号:2010-14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
山西京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热电”、“公司”或“本公司”)拟收购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持有的山西京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1%的股权,资金来源为公司非公开增发的拟募集资金。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事项属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在四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收购山西京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现将拟收购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京玉发电项目概述
京玉发电位于山西省朔州右玉县,目前承建两台30万千瓦国产亚临界循环流化床空冷机组,该机组以煤矸石和洗中煤为燃料,采用直接空冷、电袋除尘、二级脱硫技术,投产后以22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山西电网。该项目2009年5月22日取得国家发改委《关于山西右玉煤矸石电厂新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09]1312号),预计动态总投资28.8亿元,已于2010年4月份正式开工建设,预计2011年底实现投产。
右玉县煤炭资源丰富,厂址紧临煤矿,属于坑口电厂,该项目经济效益良好,是典型的循环经济项目,符合国家电力产业发展政策。该项目对促进右玉县的经济发展,带动就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都将发挥很好的作用,对加快山西省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右玉县的脱贫致富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项目投资及效益情况
根据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京玉发电项目动态总投资28.8亿元,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资本金净利润率13.21%,自有资金投资回收期8.43年。综合考虑,该项目经济可行。
(三)公司拟收购方案
京玉发电注册资本1.5亿元,实收资本1.5亿元,其中京能集团完成出资额7,650万元。
根据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资评报字(2010)第089号,评估基准日2010年3月31日),京玉发电的评估价值为15,662.58万元。其中,京能集团持有的京玉发电51%的股权评估价值为7987.92万元。
根据该评估值,公司拟以现金7987.92万元以协议方式收购京能集团持有的京玉发电51%股权,资金来源为公司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并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情况,以募集资金完成后续投资。若在本次募集资金未到位之前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并京玉发电完成了工商变更,则公司将根据协议约定以自有资金向京能集团支付该部分股权转让款,并根据项目进度情况履行京玉发电的股东继续注资义务。待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该部分出资。
本次拟收购资产评估基准日至股权转移日之间对应的损益归受让方即本公司。
二、独立董事意见
山西京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承建项目经济效益良好,是典型的循环经济项目,符合国家电力产业发展政策。收购该项目公司将进一步扩大公司资产规模,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实施。
三、交易各方关联关系和关联方情况介绍
1、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京能集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与下属公司北京京能国际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50.56%的股份。
2、关联人基本情况
京能集团成立于2004年12月,由北京市综合投资公司和北京国际电力开发投资公司合并重组后新设成立。该公司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出资设立并授权北京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为:88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陆海军;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京能集团持有的京玉发电51%的股权,标的具体情况详见“一、关联交易概述 ”。
(二)交易主要内容
根据评估值,公司拟以现金7987.92万元协议收购京能集团持有的京玉发电51%股权,资金来源为公司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并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情况,以募集资金完成后续投资。
五、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从而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六、备查文件
京能热电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热电 公告编号:2010-15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参股公司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
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伊泰京粤);
●本次担保拟增加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100万元;
●伊泰京粤为公司参股公司,持股比例为24%;
●累计为其担保额:28,5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数量: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119,230.00万元, 占公司200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5.63%;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积数量:截至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伊泰京粤《公司章程》中“总投资与注册资本的差额部分,由股东三方协助公司向银行融资解决,并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的有关约定,股东三方拟按照现持有伊泰京粤股权比例与银行变更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贷款担保比例。因此公司拟将现在为伊泰京粤提供贷款担保的15%的比例调整为24%。
截至公告日,公司按照15%股权比例已为对伊泰京粤提供的担保共计28,500万元。鉴于公司现已持有伊泰京粤24%股权,经公司三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按照股权比例将现在为伊泰京粤提供贷款担保的15%的比例调整为24%,即为伊泰京粤增加不超过17,100万元的担保额度。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担保要求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200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5.63%,因此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伊泰京粤成立于2007年9月18日,经营范围为矿产品加工、销售,注册资本10.8亿元。目前的股权结构为: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2%)、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4%)、山西粤电能源有限公司(持股24%)。
伊泰京粤现处于试生产阶段,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1200万吨/年,开采方式为斜立井混合开拓,采煤方法根据井田范围的特点采用综采。
伊泰京粤2009年累计销售商品煤635.75万吨,实现营业收入10.79亿元,实现净利润2.89亿元。伊泰京粤2009年为公司贡献投资收益4,160.23万元,占公司2009年度净利润的23.92%。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现持有的24%股权比例对伊泰京粤提供贷款担保,同意在现有对伊泰京粤提供28,500万元贷款担保的基础上增加不超过17,100万元的担保额度。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参股公司伊泰京粤盈利能力强,资产状况良好,公司按持有伊泰京粤24%股权比例调整为该公司贷款的担保比例,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同意实施。
五、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数量
1.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119,230万元。
2.上述担保无逾期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京能热电 证券代码:600578 编号:2010-16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10年6月18日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已经公司三届第三十次和三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通过,具体详见2010年3月16日和2010年5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现将会议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6月18日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6月1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3、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广宁路10号北京京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礼堂
4、会议召开方式:
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有关提案。本次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普通决议案
1、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2009年度财务决算
6、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2010年度财务预算;
8、2010年度资产报废议案;
9、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10、关于向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贷款额度的议案;
11、关于续聘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关于收购山西京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
13、关于按股权比例增加为参股公司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二)特别决议案
14、关于变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4.0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14.02发行数量
14.03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14.0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14.05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14.06本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14.07本次募集资金的数量上限及用途
14.08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地
14.0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14.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15、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右玉2×300MW煤矸石电厂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16、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6月11日15: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3、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本公告附件二。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0年6月1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三)登记地点: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及传真:(010)88990990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广宁路10号
邮政编码:100041
联系人:李溯
五、其他事项: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对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操作流程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投票代码
|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议案数量 | 说明 |
| 738578 | 京能投票 | 25 | A股 |
3、表决议案
(1)由于本次股东大会没有需要累积投票的议案,如果股东想一次性表决所有非累积投票议案,则表决方法如下图所示:
| 一次性表决所有议案 | 表决内容 | 对应的申报价格 |
| 议案1-议案16 |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 | 99元 |
(2)如果股东想依次表决所有议案,则表决方法如下图所示:
| 议案序号 | 表决内容 | 对应的申报价格 |
| 普通决议 | ||
| 1 | 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1元 |
| 2 | 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元 |
| 3 | 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元 |
| 4 | 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4元 |
| 5 | 2009年度财务决算 | 5元 |
| 6 | 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6元 |
| 7 | 2010年度财务预算; | 7元 |
| 8 | 2010年度资产报废议案; | 8元 |
| 9 | 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 9元 |
| 10 | 关于向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贷款额度的议案; | 10元 |
| 11 | 关于续聘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1元 |
| 12 | 关于收购山西京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 | 12元 |
| 13 | 关于按股权比例增加为参股公司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 13元 |
| 特别决议 | ||
| 14 | 《关于变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表决子议案) | 14元 |
| (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14.01元 | |
| (2) 发行数量 | 14.02元 | |
| (3)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14.03元 | |
| (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14.04元 | |
| (5) 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 14.05元 | |
| (6) 本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 14.06元 | |
| (7) 本次募集资金的数量上限及用途 | 14.07元 | |
| (8) 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地 | 14.08元 | |
| (9)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 14.09元 | |
| (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14.10元 | |
| 15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右玉2×300MW煤矸石电厂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 15元 |
| 16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的议案 | 16元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由于本次股东大会没有需要累积投票的议案,因此采用以下方法填报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京能热电”A股的投资者,如对议案1《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北京京丰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 738578 | 买入 | 1元 | 1股 |
2、如果某投资者对议案1《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 738578 | 买入 | 1元 | 2股 |
3、如果某投资者对议案1《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 738578 | 买入 | 1元 | 3股 |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考虑到所需表决的议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可直接申报价格99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而某一股东仅对其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情况,只要股东对其中一项议案投票,即视为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4、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 | 身份证号码 | ||
| 委托人股东账号 | 委托人持股数 | ||
| 被委托人签名 | 身份证号码 |
委托日期:2010年6月【】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热电 公告编号:2010-17
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与
京能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之事项出具的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与京能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之事项出具的承诺函,承诺函的全文公告如下: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与京能财务公司于2010年1月18日签订了《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就京能财务公司在自身经营范围内,为你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事宜进行了约定。现我公司就京能财务公司为你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事宜进一步承诺如下:
一、京能财务公司作为依法设立的财务公司,为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
二、京能财务公司成立至今,其所有业务活动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运作情况良好,你公司在京能财务公司的相关存贷款业务具有安全性。在后续运营过程中,京能财务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
三、京能财务公司为你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事宜将继续由你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内部程序,进行自主决策,京能集团不干预你公司的相关决策;
四、鉴于你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均独立于京能集团,京能集团将继续充分尊重你公司的经营自主权,不干预你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
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五月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