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编号:临2010-020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5月29日上午9:30
2、 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迎宾路锦绣香江花园香江控股办公楼贵宾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406,484,9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94%。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限售流通股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406,115,3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89%;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份36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与会董事一致推举董事、总经理修山城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406,484,9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议案二:《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406,484,9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议案三:《关于2010年度房地产项目拓展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406,484,9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议案四:《关于子公司广州番禺锦江房地产有限公司抵押贷款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406,484,9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孔雨泉律师和张清伟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原件;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编号:临2010-021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0年5月26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0年5月31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7名董事全部参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财务会计基础工作存在的常见问题自查报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