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817 股票名称:*ST宏盛 编号:临2010-027
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0年5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会议。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凌贤恩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
简 历
凌贤恩女士:1962年生,大专。经公司2007年6月召开的职工代表会议选举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员工代表监事。曾任上海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会计。现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员工监事、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出纳部经理、工会委员。
股票代码:600817 股票名称:*ST宏盛 编号:临2010-028
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于2010年5月25日通过传真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公司监事会于2010年5月27日在上海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了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全体3名监事参加了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推荐陈荣福先生、张志高先生、凌贤恩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本次会议决议有效。全体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荣福先生,1945年生,大专,高级经济师,现已退休。曾任上海市财政局第三分局所长、上海工商局市场处副处长、检查大队队长、上海市工商局办公室主任、上海市企业登记处处长。现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长。
张志高先生,1965年生,大学,注册会计师。曾任上海电机厂技术员、立信会计高等专科学校教师。现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凌贤恩女士:1962年生,大专。经公司2007年6月召开的职工代表会议选举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员工代表监事。曾任上海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会计。现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员工监事、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出纳部经理、工会委员。
股票代码:600817 股票名称:*ST宏盛 编号:临2010-029
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0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0年5月25日通过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2010年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5月27日在上海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共计八位董事,实际到会共计六位董事。董事孙炜、蔡杰、陶正德、张禹顺、尹文清、王家宝全体出席了会议,董事鞠淑芝委托陶正德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谢宗翰委托孙炜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全体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孙炜主持。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决议有效。以七票同意,一票反对(反对票由鞠淑芝女士提出,但未提出反对理由)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拟聘请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办券商),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主办券商)为代办机构,聘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为股份托管、登记和结算机构,特向股东大会提请授权董事会安排签订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后的相关协议和办理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以及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议案;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四章14.1.3条规定1)如果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将与一家具有第4.1条规定的恢复上市保荐人资格的证券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由公司聘请该代办机构为股票恢复上市的保荐人;如果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则委托该代办机构提供代办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股份重新确认以及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
2)如果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将与登记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在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将委托登记公司作为全部股份的托管、登记和结算机构;
3)如果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将申请其股份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转让,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以及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事宜。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提名蒋汉平先生、李波先生、韦长兴先生、孙炜先生、陶正德先生、蔡杰先生、张禹顺先生、尹文清先生、王家宝先生为董事会第七届董事候选人。其中张禹顺先生、尹文清先生、王家宝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0年5月18日、25日公司董事会两次致函给公司第一大股东西安普明物流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选举相关事项的意见,但截止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未收到任何答复。
三、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6月29日(星期二)上午9:30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地点另行通知。会议将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200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4、审议2009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5、审议关于续聘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关于拟聘请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办券商),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主办券商)为代办机构;
7、审议关于拟聘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为股份托管、登记和结算机构;
8、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9、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于2010年3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以上议案。
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0年6月23日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派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委托书附后)。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1)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股东可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持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持股东帐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6月 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3:00,未在上述时间办理登记手续的股东,在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情况下,仍具有参加股东大会的权利。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
4、投票代理委托书应当在本次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前送达或邮寄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委托书一并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本次会议不发礼品,会期半天。
2、本次股东大会的联系人:高雷
联系电话:021-5876 5800 传真:021-5876 7047
特此公告。
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事会候选人
蒋汉平先生:1962年生,现任新疆国源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具有近三十年丰富的矿产投资经验及矿业企业的经营管理经验,曾任青海省祁连山铜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熔鑫铜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肃南县沙龙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青海正远矿业有限公司、高台金龙晟耀矿业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
李波先生:1971年生,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工学硕士。具有12年以上证券从业经历,曾任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
韦长兴先生:1960年生,大学本科会计专业;具有在金融证券投资及投行业务领域有14年从业经验。曾任UBS(瑞银集团)香港分行董事及中国区业务主管、香港倍利浩昌证券公司董事及中国区业务主管、美国保德信证券公司投资顾问部经理、英国保诚人寿集团证券投资信托公司行销企划部经理。现任上海丞玺资产管理公司董事。
孙炜先生:1969年生,法国巴黎ESA3 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历任NouveauSiecleCo的市场营销部部长,现任上海天音文化艺术有限公司董事长、Crown Plus Industries Ltd.董事。
陶正德先生:1947年生,大专,工程师。历任公司办公室主任、行政部经理、总经办主任、工会主席、第五届监事会员工代表监事。现任公司行政副总经理。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蔡杰先生:1965年生,硕士研究生,历任富豪环球东亚酒店中方经理、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现任上海东方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候选人
张禹顺先生:1935年生,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经济师,律师。历任上海新望达律师事务所注册律师,现任上海中惠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尹文清先生:1959年生,硕士研究生,曾任上海师范大学教师,现任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副所长。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王家宝先生:1964年生,中共党员、律师,大学本科,曾任上海市申辰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上海市大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共党支部书记。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附件二:
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王家宝、尹文清、张禹顺为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七日于上海
附件三:
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家宝、尹文清、张禹顺,作为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张禹顺、尹文清、王家宝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七日于上海
附件四: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