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2010-013
债券代码:126007 债券简称:07日照债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已于2010年5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0年6月4日 下午13: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6月4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日照市海滨二路 公司会议室(四楼)
三、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审议事项
提请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特别决议案
1、《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逐项审议以下具体方案内容:
1.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1.02、发行方式
1.03、发行数量
1.0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1.05、锁定期安排
1.06、上市地点
1.07、定价基准日
1.08、发行价格
1.09、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1.10、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2、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3、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201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的议案;
6、关于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议案。
普通决议案
7、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有关股东大会文件已将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rzpcl.com),敬请投资者关注。
五、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股东登记表见附件1)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2、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山东省日照市海滨二路81号)
3、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2010年6月4日 (上午9:30-11:30)
六、社会公众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社会公众股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卖股票,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3。
七、股权登记日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5月27日。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在规定的交易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八、相关说明
1、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3、联系电话:0633 – 8388822
联 系 人:范守猛
联系传真:0633 – 8387361
联系地址:山东省日照市海滨二路81号
邮政编码:276826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六月一日
附件1:股东登记表式样
股 东 登 记 表
兹登记参加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
股东账户号码: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附件2:授权委托书式样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2010年6月4日在山东省日照市海滨二路公司会议室召开的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 | |||
1.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1.02 | 发行方式 | |||
1.03 | 发行数量 | |||
1.04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1.05 | 锁定期安排 | |||
1.06 | 上市地点 | |||
1.07 | 定价基准日 | |||
1.08 | 发行价格 | |||
1.09 |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 |||
1.10 |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 |||
2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
3 |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
4 | 关于201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5 |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的议案 | |||
6 | 关于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议案 | |||
7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委托方签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方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方持有股份数: 受托日期:
委托方股东账号: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书相应的空格内划“√”。
2、授权委托书、股东登记表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议案数量 | 说明 |
738017 | 日照投票 | 16 | A股股东 |
2、表决议案
如果股东想一次性表决所有议案(不包括需累计投票的议案),则可以按以下方式表决:
议案序号 | 议 案 内 容 | 对应的 申报价格 |
1-7号议案 | 针对所有表决议案 | 99.00元 |
如果股东想对议案进行分项表决,则可以按以下方式表决:
公司 简称 | 议案序号 | 议 案 内 容 | 对应的 申报价格 |
照 港 | 特别决议 | ||
1 |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 | 1.00元 | |
1.01 |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1.01元 | |
1.02 | (2)发行方式 | 1.02元 | |
1.03 | (3)发行数量 | 1.03元 | |
1.04 |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1.04元 | |
1.05 | (5)锁定期安排 | 1.05元 | |
1.06 | (6)上市地点 | 1.06元 | |
1.07 | (7)定价基准日 | 1.07元 | |
1.08 | (8)发行价格 | 1.08元 | |
1.09 | (9)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 1.09元 | |
1.10 | (10)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 1.10元 | |
2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2.00元 | |
3 |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3.00元 | |
4 | 关于201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4.00元 | |
5 |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的议案 | 5.00元 | |
6 | 关于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议案 | 6.00元 | |
普通决议 | |||
7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7.00元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 意 | 1 股 |
反 对 | 2 股 |
弃 权 | 3 股 |
二、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2010年5月27日 A 股收市后持有“日照港”A 股的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项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拟投 同意 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017 | 买入 | 1.00元 | 1 股 |
如某 A 股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项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拟投 反对 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017 | 买入 | 1.00元 | 2 股 |
如某 A 股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项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拟投 弃权 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017 | 买入 | 1.00元 | 3 股 |
如某 A 股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议案拟投 同意 票,只要将买卖价格改为“99.00元”,申报股数改为“1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017 | 买入 | 99.00元 | 1 股 |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考虑到所需表决的议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的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可直接申报价格99元进行投票,也可以对各议案进行分项表决申报,表决申报可以按照任意次序,但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而某一股东仅对其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只要股东对其中一项议案投票,即视为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4、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或者申报不全的均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