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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 关于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增加
    确权业务受理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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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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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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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11版:信息披露
    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关于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增加
    确权业务受理机构的公告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2010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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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增加
    确权业务受理机构的公告
    2010-06-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关于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增加

    确权业务受理机构的公告

    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09)由原裕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4696)转型而成,由于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是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因此原裕华证券投资基金退市时,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基金份额,在实施封闭式基金转型时将统一登记在基金管理人开立的“临时账户”下,投资者需要对其持有的裕华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在博时注册登记中心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后,方可进行基金的赎回及其他交易,此过程称之为“确权”。

    博时基金公司已于2007年8月7日公告了《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基金裕华)基金份额“确权”登记指引》,现所有的确权业务受理机构包括:博时直销机构、交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国信证券、广发证券、东吴证券、光大证券、银河证券、江南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华西证券、海通证券、平安证券、世纪证券、中信证券、财通证券、联合证券、大同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兴业证券、招商证券、长江证券、湘财证券、浙商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东方证券、长城证券、华泰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中信金通证券、国海证券、华林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信泰证券、安信证券、东莞证券、中原证券、华龙证券、广州证券、万联证券、恒泰证券、南京证券、中银国际、国元证券、中投证券、瑞银证券、天相投顾、中山证券、渤海证券、厦门证券、华安证券、齐鲁证券、爱建证券、广发华福证券、信达证券、英大证券和西南证券。

    现因业务发展,博时基金公司于2010年6月2日起新增加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确权业务受理机构,原裕华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到以上确权业务受理机构办理确权业务。具体确权业务受理机构信息如下: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24号
    办公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延安路1号保嘉大厦15-16层
    法定代表人:于宏民
    电话:0411-39673202
    传真:0411-39673219
    联系人:谢立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8-169-169
    网址:www.daton.com.cn

    相关《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基金裕华)基金份额“确权”登记指引》可登录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查询。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6月2日

    关于博时第三产业成长股票

    证券投资基金增加确权业务

    受理机构的公告

    博时第三产业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08)由原裕元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00016)转型而成,由于博时第三产业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是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因此原裕元证券投资基金退市时,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基金份额,在实施封闭式基金转型时将统一登记在基金管理人开立的“临时账户”下,投资者需要对其持有的裕元 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在博时注册登记中心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后,方可进行基金的赎回及其他交易,此过程称之为“确权”。

    博时基金公司已于2007年4月21日公告了《博时第三产业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原基金裕元)基金份额“确权”登记指引》,现所有的确权业务受理机构包括:博时直销机构、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建投、国泰君安、招商证券、海通证券、广发证券、国信证券、申银万国、兴业证券、长江证券、东吴证券、联合证券、华泰证券、银河证券、光大证券、浙商证券、长城证券、东方证券、平安证券、财通证券、世纪证券、华西证券、湘财证券、江南证券、大同证券、中信金通、中信万通、国海证券、中信证券、华林证券、国盛证券、信泰证券、国联证券、安信证券、东莞证券、中原证券、华龙证券、广州证券、万联证券、恒泰证券、南京证券、中银国际、国元证券、中投证券、瑞银证券、天相投顾、中山证券、渤海证券、厦门证券、华安证券、齐鲁证券、爱建证券、广发华福证券、信达证券、英大证券和西南证券。

    现因业务发展,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2日起新增加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确权业务受理机构,原裕元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到以上确权业务受理机构办理确权业务。具体确权业务受理机构信息如下: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24号
    办公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延安路1号保嘉大厦15-16层
    法定代表人:于宏民
    电话:0411-39673202
    传真:0411-39673219
    联系人:谢立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8-169-169
    网址:www.daton.com.cn

    相关《博时第三产业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原基金裕元)基金份额“确权”登记指引》可登录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查询。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6月2日

    关于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代销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开放式基金的公告

    根据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大通证券”)签署的代理销售服务协议,自2010年6月2日起,大通证券各营业网点开始代理下列基金的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模式及后端收费模式)、博时裕富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博时主题行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A类前端收费模式、A类后端收费模式及B类)、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模式及后端收费模式)、博时第三产业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特许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模式及后端收费模式)、博时信用债券投资基金(A、B类及C类)、博时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上证超级大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有关详情敬请咨询大通证券客户服务热线:4008-169-169、访问大通证券网址:www.daton.com.cn,或致电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热线:95105568(免长途话费)、登录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bosera.com了解有关情况。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6月2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博时创业成长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博时创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博时创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458号),自2010年5月10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截止2010年5月28日募集工作顺利结束。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本次募集的有效净认购金额为3,421,609,280.99元人民币,折合基金份额3,421,609,280.99份;认购款项在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687,551.43元人民币,折合基金份额687,551.43份。本次募集所有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已于2010年6月1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本基金托管专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户数为100,558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1.00元人民币计算,本次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3,422,296,832.42份,已分别计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归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本公司基金从业人员持有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7,188.79份,占本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为0.0005%。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博时创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已符合基金合同生效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10年6月1日获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始办理。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最迟于开始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的公司网站上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