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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通过信达
    证券开办定投业务的公告
    2010-06-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从2010年6月3日起通过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开办嘉实旗下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信达证券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信达证券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

      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但嘉实主题混合自2010年5月26日起暂停申购及转入业务,之后每月开放1日办理申购业务(不含转入)并实施限制申购措施(请参见2010年5月26日《关于嘉实主题混合实施暂停转入及定期限制申购业务的公告》)。

      一、适用基金

      嘉实成长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海外中国股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中证锐联基本面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合计17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二、适用投资者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三、办理场所

      自2010年6月3日起,投资者可到信达证券的业务网点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

      四、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嘉实沪深300指数(LOF)和嘉实基本面50指数(LOF)除外)“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申请办理嘉实沪深300指数(LOF)或嘉实基本面50指数(LOF)“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中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

      2.已开立上述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信达证券的销售网点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五、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开放式基金法定开放日9:30-15:00。

      六、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与信达证券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七、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信达证券就相应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申购)金额,每只基金(嘉实超短债债券除外)每月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起(含100元),嘉实超短债债券每月扣款金额为人民币300元起(含300元)。

      八、扣款方式

      1、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

      九、交易确认

      以每月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嘉实海外中国股票(QDII)T+3日内),投资者可在T+2日(嘉实海外中国股票(QDII)为T+3日)到信达证券的销售网点查询相应基金的申购确认情况。

      十、“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月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帐户等信息,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信达证券的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手续;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信达证券的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终止手续;

      3、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信达证券的有关规定。

      十一、业务咨询

      1、信达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网址:www.cindasc.com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网址:www.jsfund.cn。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6月3日

      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

      2010年第五次收益分配公告

      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6年4月26日生效。根据《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约定,经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截至2010年5月31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0029元,可供分配基金收益为4,484,118.08元;本公司决定以截至2010年5月31日本基金可供分配收益为基准,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基金简称:嘉实超短债债券,基金代码:070009)。

      现将本次收益分配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023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10年6月4日

      2、红利发放日:2010年6月7日(周一)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确定日:2010年6月4日

      4、现金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10年6月8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0年6月7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10年6月4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并计入其基金账户,2010年6月8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2、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本基金相关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10年6月3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七、咨询办法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2、基金代销机构: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北京银行、平安银行、宁波银行、青岛银行、中信银行、东莞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徽商银行、临商银行、杭州银行、温州银行、南京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浙商银行、江苏银行、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渤海银行、洛阳银行、渤海证券、申银万国证券、财富证券、兴业证券、中国银河证券、招商证券、中信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东北证券、东方证券、东吴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浙商证券、民生证券、平安证券、山西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华泰证券、江南证券、华泰联合证券(原联合证券)、德邦证券、东海证券、宏源证券、湘财证券、世纪证券、西部证券、金元证券、国联证券、中银国际证券、中信金通证券、广州证券、南京证券、安信证券、中原证券、华龙证券、新时代证券、上海证券、东莞证券、万联证券、第一创业证券、大同证券、齐鲁证券、国金证券、财通证券、中投证券、瑞银证券、华鑫证券、中山证券、中国民族证券、厦门证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爱建证券、华宝证券、江海证券、方正证券、英大证券、西南证券、日信证券、广发华福证券、信达证券、东兴证券、恒泰证券、华融证券。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