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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走进信托新时代 谋求跨越新发展
  • 王连洲:
    信托登记是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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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托登记管理办法
    只待高层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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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托公司机遇与挑战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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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进信托新时代 谋求跨越新发展
    王连洲:
    信托登记是制度建设
    首要问题
    信托登记管理办法
    只待高层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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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托公司应提高自身资产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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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连洲:
    信托登记是制度建设
    首要问题
    2010-06-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邹靓

      ⊙记者 邹靓

      

      信托业应当有能力成为调整金融结构、改变经济增长方式、推动社会实现公平公正的积极推手,但当务之急是解决制度建设的问题,特别是信托登记制度。在昨日举行的2010年中国信托业峰会上,原全国人大财经委《信托法》起草工作组组长王连洲作出上述表态。

      “当前我国经济运行中的几个突出问题,一是粗放式经济发展模式已经走至尽头,加大调整力度刻不容缓。二是我国经济失衡,金融服务不能满足需求。三是社会的两极分化问题,背离了改革开放的初衷”,王连洲表示。

      他认为,改革开放30年来,主要是依靠高投入、高耗能、低效能的固定资产投资和加工出口拉动经济,长期未必持续增长。自然资源的大透支,生态环境的破坏,使得创建和谐社会刻不容缓。

      我国经济失衡,真正需要资金的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难以获得雪中送炭,究其原因是现有的财税金融等等经济管理体制的制约,社会资金不能顺利进入到急需创新的企业。

      王连洲提出,公平的社会意味着全社会人员对物质基础、社会地位或者知识的获得机会等是平等的,信托产品在一定范围内可以促进社会主义与自由市场经济优势互补的有机结合。

      集合资金中的信托公司是一种对公有制的间接代理公司,是多数人的财产委托给专业机构进行管理的生态关系,结合在一起具有公有制的性质,经过信托公司专家第二次经营性管理,及集合性的计划,使公共资金得到有效的使用并获得投资收益,体现了共有的利益。

      “随着改革的深入,调节社会财富的手段将更加依赖社会市场法律的手段,而信托关系以其固有的特征应当可以成为主要的方式之一。信托业应成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实现社会公正公平的积极推手”,王连洲说。

      再者,信托公司业有能力进行参与经济增长方式的改变。信托公司具有发展产业基金、公益基金、私募投资基金,资本市场以及产业市场投融资活动名正言顺的资质优势。信托本身的风险隔离、权利重置,也可以有效地缓解经济运行中直接融资少、间接融资多的问题,可以满足众多的中小企业,特别是高科技企业对金融服务的要求。

      在上述过程中,必须先解决几个问题,比如信托登记制度、税收制度、信托收益权的流通制度等等。“最近,北京金融产品交易中心,上海信托业也想出台一些地方性法规,为信托产品的流通提供一个平台。在所有的制度过程当中,信托登记是一个急需要解决的问题,只有明确了产权才能交易”,王连洲认为。

      此外,人才机制的问题也存在很多障碍。王连洲认为,应当站在加强金融服务满足需求的高度,来改变监管思路,盘活信托公司的生存环境。

      在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大背景下,信托公司很多事情都能做,但是很多事情都又难做。特别是商业银行等都在利用信托变通地开展信托理财任务,对信托公司形成了明显的积压,信托业缺乏专署的金融理财。

      王连洲提出,信托业应当不断寻求市场突破,发扬信托制度,增强核心竞争力。“国内外的大金融企业都瞄准了我们的信托公司,我们的信托行业有很大的发展潜力。有不少的信托公司吸引了外资,这是好事;同时,我们也会迎来民营资本进入到信托行业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