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诉讼判决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7 证券简称:航天通信 编号:临2010-016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判决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案基本情况
本公司为与浙江物产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08)杭西民二初字第2662、2663号民事判决,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本案已审理终结。
本案有关详情请参阅公司2008年12月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关于公司诉讼事项公告(编号为:临2008-025),2010年1月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关于诉讼事项判决情况的公告(编号为:临2010-002);有关案情说明请参阅公司2010年4月1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关于公司诉讼判决情况的公告(编号为:临2010-010)。
二、法院判决情况
2010年6月4日,本公司收到了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浙杭商终字第472、473号民事判决书。有关判决情况如下:
1.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二审案件受理费合计157930元,由本公司负担;
3.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其它事项
1.截至2009年期末,本公司已对该部分债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因此本次判决不会对公司本年度损益产生影响;
2.关于公司与浙江物产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本公司已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2010年4月1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关于公司诉讼判决情况的公告(编号为:临2010-010)。
四、备查文件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浙杭商终字第472、473号民事判决书。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六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677 证券简称:航天通信 编号:临2010-017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诉讼判决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案基本情况
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沈阳航天新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沈阳新乐公司)为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借款纠纷一案,不服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沈中民三初字第180号民事判决,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本案已审理终结。
本案有关详情请参阅公司2009年8月2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公告(编号为:临2009-017),2009年12月2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判决情况的公告(编号为:临2009-022)。
二、法院判决情况
2010年6月4日,沈阳新乐公司收到了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10)辽民二终字第56号民事判决书。有关判决情况如下:
1、撤销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沈中民三初字第180号民事判决;
2、驳回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的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164,186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64,186元,均由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承担;
3、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其它事项
1、公司持有沈阳新乐公司95%的股权;
2、沈阳新乐公司根据一审判决结果,在2009年度已对该事项进行了全额计提预计负债24,477,280.19元的财务处理。本次判决后沈阳新乐公司将对上述预计负债进行冲回的财务处理,将相应增加其本年度利润。
四、备查文件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10)辽民二终字第56号民事判决书。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六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