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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第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暨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2010-06-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88 证券简称:中视传媒 编号:临2010-08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第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暨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二十五次董事会于2010年6月4日上午在北京温特莱中心B座2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5月31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交公司全体董事;应到董事9位,实到董事9位。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建主持,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已于2010年4月22日任期届满,公司举行换届选举。提名委员会通过对公司控股股东推荐的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及相关情况进行审阅和了解,同意李建、赵刚、赵健、王焰、陆海亮、周利明、刘素英、刘守豹、杨斌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附后,其中刘素英、刘守豹、杨斌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提名委员会提议增加高小平、许一鸣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

      高小平感谢提名委员会对他的信任和支持,感谢提名委员会对他的提名。在目前这种环境下,他无法接受提名,他放弃作为新一届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衷心感谢全体董监事给予的帮助和支持,希望新一届董事会在资本市场不断完善的法律环境下,使中视传媒稳定、健康、持续地发展。许一鸣感谢提名委员会的提名,表示不能接受提名。

      鉴于此,经本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将李建等9名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其中,刘素英、刘守豹、杨斌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本公司董事会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认为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根据《公司法》、本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届董事会将于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后期满终止。

      独立董事徐海根、谭晓雨、赵燕士表示同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8票,弃权1票。高小平董事弃权。

      二、经讨论,本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定于2010年6月28日(周一)在北京召开,有关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0年6月28日9:00时;

      (二)、会议地点:北京梅地亚中心第七会议室;

      (三)、会议主要议程:

      1、审议《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

      5、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审议《关于本公司及控股公司与中央电视台及其下属公司2010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公司200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8、审议《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

      9、审议《关于换届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11、审议《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

      12、听取《公司2009年度关联交易实施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2010年6月22日(周二)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本人如不能出席本次会议,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事项:

      1、法人股东应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代理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个人股东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

      (六)、登记地点:

      上海浦东新区福山路450号新天国际大厦17层A座中视传媒董事会秘书处

      (七)、登记时间:

      2010年6月24日(周四)上午9时-11时,下午2时—4时

      (八)、注意事项:

      会议为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通讯地址:上海浦东新区福山路450号新天国际大厦17层A座中视传媒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200122

      联系电话:021-68765168

      传 真:021-68763868

      联 系 人:柴竫、刘锋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四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按本格式自制及复印均有效

      附件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

      李建先生,1951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社科院新闻系大众传媒学专业研究生班结业。曾任中央电视台党委办公室主任,台办公室主任,台长助理,台分党组成员、党委专职副书记、中央新闻记录电影制片厂党委书记、厂长,台分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副书记、中央新闻记录电影制片厂党委书记、厂长,台分党组成员、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总裁。2001年4月至2002年8月任北京广播影视集团管委会主任。自2002年8月起至今任中央电视台分党组成员、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总裁。2007年4月起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赵刚先生,1962年4月出生,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大学。1985年8月毕业于北京经济学院工业经济系工业企业管理专业。曾任广播电影电视部计划财务司企业处副处长,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计划财务司企业财务处副处长、处长。2002年6月任中国广播电影电视集团财务部副主任。自2005年7月起至2010年5月任中央电视台财经办公室主任,自2010年5月起至今任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副总裁。2007年4月起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赵健先生,1952年8月出生,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自1997年起至今任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副总裁。1998年至2007年任公司第一、二、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王焰先生,1963年9月26日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中欧EMBA硕士,高级编辑。2001年6月至2003年8月任中央电视台信息部主任。2003年8月至2004年5月任中央电视台广经中心经济频道副总监。2004年5月至今任央视风云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11月至今任中央数字电视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央视风云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陆海亮先生,1954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曾任原核工业部国营721矿山南分矿宣传干事,原兵器工业部国营618厂厂部办公室副主任,原兵器工业部中国北方车辆公司公关部主任,原中国国际电视公司发行部主任。1993年至2005年任中央电视台经营管理处综合科科长、财经办综合科科长。2005年至2007年任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苏州中广录像机厂党委书记兼厂长。现任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主任。2007年4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周利明先生,1963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北京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研究生,经济师。2002年起任中央电视台社教中心制片组组长、综合部副主任,2004年8月至2007年8月任西藏电视台副台长(作为中组部组织的第四批援藏干部)。2007年10月起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12月26日起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刘素英女士,1945年12月17日出生,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1986年7月至2004年1月在国家审计署工作,历任处长、副局级审计员。2009年7月至今担任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守豹先生,1967年1月出生,法学博士。1993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法学博士学位。从1994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曾就职于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国际研究所、北京市律师协会(第五、六届理事;合同法专业委员会主任;规章制度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清华大学法学院联合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任北京普华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

      杨斌先生,1969年5月30日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1992年至1994年任职于清华大学,教师。1997年至2005年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助理、党委副书记。2000年至2001年任清华大学MBA项目负责人。2006年至今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

      附件三: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刘素英、刘守豹、杨斌为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二),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件四: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四日于北京

      附件四: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刘素英,作为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刘素英

      二〇一〇年六月四日于北京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刘守豹,作为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刘守豹

      二〇一〇年六月四日于北京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杨斌,作为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杨斌

      二〇一〇年六月四日于北京

      附件五: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书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确定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工作程序,完成了对推荐的董事人选的资格审查工作,作出了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并已提交董事会审议,整个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独立董事:

      徐海根

      谭晓雨

      赵燕士

      二〇一〇年六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088 证券简称:中视传媒 编号:临2010-09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第二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二十二次监事会于2010年6月4日上午在北京温特莱中心B座2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5月31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交公司全体监事;应到监事3位,实到监事3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海鸽女士主持,经研究决定,一致同意提名张海鸽、孙玲娣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附后),并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第137条规定,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四日

      附件: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

      张海鸽女士,1955年10月出生,大学,中共党员。2000年起任中央电视台分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第十四届、第十五届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委员,2005年5月至今任中央电视台分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机关党委书记。2006年12月任国家广电总局第十一届直属机关党委常委,2008年1月当选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公司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孙玲娣女士,1963年9月出生,大学,中共党员。自2001年起任中央电视台审计处副处长、处长。现任中央电视台审计处处长。2007年4月起任本公司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