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暨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0-026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暨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0年5月30日发出书面通知,并于6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参加表决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组建黑龙江梨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详见《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调整董事会部分审批权限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经营规模的日益扩大,为了确保董事会能够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结合公司实际,特提请股东大会调整授权董事会部分审批权限,另根据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的变化,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 将原章程第二条:
“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06年8月10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东中国福马林业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股份协议转让与华仪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依法履行审批及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现在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3300001012112。”
修改为: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06年8月10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东中国福马林业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股份协议转让与华仪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依法履行审批及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现在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330000000016512。”
二、原章程第一百一十条: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审议批准对外长期投资、短期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权限为人民币5000万元以内(含5000万元);收购、出售资产的权限为人民币3000万元以内;用于公司筹资的资产抵押权限为总资产的20%;对外担保、委托理财权限为最近一次审计净资产的10%以内;日常关联交易权限为人民币3000万元以内。”
修改为:
“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有权决定单项运用资金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20%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委托理财事项;用于公司筹资的资产抵押权限为总资产的20%以内。超过上述权限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子公司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与各银行协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0年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乐成支行、温州银行乐清市支行、中信银行温州乐清支行等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用于贷款、信托、保函、票据等融资方式。具体授信额度和贷款期限以各家银行最终核定为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需要分期办理相关申请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公司定于2010年6月25日上午9时召开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0年6月25日(星期五)上午9时整
2、地 点:浙江省乐清市宁康西路138号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股权登记日:2010年6月18日(星期五)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投资组建黑龙江梨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调整董事会部分审批权限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3、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止2010年6月18日(星期五)(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本公司董秘室
3、登记时间:2010年6月21日 8:30---16:30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办法:
联系地址:浙江省乐清市经济开发区(盐盆新区)纬四路
邮政编码:325600
联 系 人:姜福君、骆克梅
电 话:0577-62661122
传 真:0577-62237777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7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2010年6月25日召开的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对以下议题进行表决:
1、审议《关于投资组建黑龙江梨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同意__反对__弃权__)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调整董事会部分审批权限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__反对__弃权__)
3、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__反对__弃权__)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法人单位盖章)
股票帐户号: 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2010年 月 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0-027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
黑龙江梨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暂定名)
● 投资数量
投资组建的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以货币或其它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8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5%;黑龙江新源电力有限公司以前期项目成果按评估值2414.82万元折价为人民币1500万元作为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5%)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组建黑龙江梨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现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况
为充分利用黑龙江省丰富的风力资源、减少污染气体的排放、保护环境、促进可再生清洁能源的发展及当地旅游事业的开发,本着平等互利、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的原则,本公司与黑龙江新源电力有限公司拟共同投资组建黑龙江梨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暂定名),旨在建设、运营、管理鸡西平岗风力发电场工程项目。该项目规模:一期项目总装机容量49.5MW,拟安装33台1500KW风力发电机组。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该项投资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投资主体介绍
黑龙江梨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拟由本公司和黑龙江新源电力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具体情况如下:
1、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略)
2、黑龙江新源电力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9月9日;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注册地址:哈尔滨开发区南岗集中区红旗大街259号博大公寓1505室;法定代表人:迟建国;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太阳能和生物质能发电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电力设备的技术开发、产品销售。
三、投资设立公司的具体情况
(1)公司名称:黑龙江梨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暂定名)
(2)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以货币或其它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8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5%;黑龙江新源电力有限公司以前期项目成果按评估值2414.82万元折价为人民币1500万元作为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5%)。
(3)住 所:黑龙江省鸡西市。
(4)经营范围:电能的生产和销售;风力发电项目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具体以工商核定为准)。
四、项目情况介绍
1、项目背景
黑龙江省鸡西平岗风电场位于鸡西市梨树区东北部平岗老打地区。根据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1日的完整年测风数据。该风电场风力资源具体评价如下:(1)风能资源较好。黑龙江省鸡西平岗风电场测风塔50 米高度代表年平均风速6.50m/s,代表年平均风功率密度260W/m2,测风塔70 米高度代表年平均风速6.86m/s,代表年平均风功率密度310W/m2。根据GB/T18710-2002《风电场风能资源评估方法》评价,该风场风功率密度满足二级风场要求。(2)有效风小时数高。风电场测风塔70 米高度年有效风速小时数为8233h(3~20m/s)。(3)风向稳定,风能分布集中。风电场70 米高度处风向及风能集中在SW,其风向频率为19.83%,风能频率为24.85%,风向稳定,风能分布相对集中,对风电机的布置较为有利,能减少风电机尾流影响引起的电量损失。
总之,该风电场盛行风向稳定,有效风速小时数较多,没有破坏性风速,风的品质较好,风能资源较好,具有一定的风能开发利用前景。
2、投资项目概况
本公司与黑龙江新源电力有限公司拟在黑龙江鸡西市共同投资组建“黑龙江梨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暂定名)”,旨在建设鸡西平岗风力发电场工程项目。该项目规模:一期项目总装机容量49.5MW,拟安装33台1500KW风力发电机组。该项目工程静态投资为49754.99 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10051.51元/kW;动态总投资51079.74 万元,单位千瓦动态投资10319.14 元/kW。本项目的开发,每年可为电网提供清洁电能11469.19 万kW·h。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 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确定的上网电价为0.58 元/kw.h(含税)测算。项目投资利润率为6.39%,投资利税率为2.91%,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6.60%(税后),投资回收期为11.60年。每年在节省原煤消耗,减排SO2、NO2、CO、CO2,减少灰渣方面作出贡献。
五、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鸡西平岗风力发电场工程项目,一期总装机容量为49.5MW,拟安装33台1500KW风力发电机组。该项目的实施,将带动公司风力发电机组的销售,为企业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
同时,该风电场的建设将有利于改善系统电源结构,缓解电力行业较大的环境保护压力,促进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对保护环境、节约能源等均具有显着的社会效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