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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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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关于2009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2010-06-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2010-005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关于2009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0年5月2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6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顾海鸥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讨论,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 关于对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进行增补内容的议案: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经营范围须涵盖下属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故本公司目前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需增补相应内容。

      增补后的公司经营范围为:

      制造、加工中成药制剂、化妆品、酒剂、涂膜剂、软胶囊剂、硬胶囊剂、保健酒、加工鹿、乌鸡产品、营养液制造(不含医药作用的营养液)。

      经营中成药、中药材、西药制剂、生化药品、保健食品、定型包装食品、酒、医疗器械、医疗保健用品。

      零售中药饮片、保健食品、定型包装食品(含乳冷食品)、图书、百货。

      中医科、内科专业、外科专业、妇产科专业、儿科专业、皮肤科专业、老年病科专业诊疗。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培训、劳务服务。

      药用动植物的饲养、种植;养殖梅花鹿、乌骨鸡、麝、马鹿。

      广告设计制作。

      危险货物运输(3类)、普通货运。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其中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和分公司均可生产经营的项目为:加工、制造中成药,经营中成药、西药制剂,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培训、劳务服务。零售百货。广告设计制作。普通货运。

      其中仅限分公司生产经营的项目为:加工制造酒剂、涂膜剂、软胶囊剂、硬胶囊剂、保健酒、加工鹿、乌鸡产品、营养液制造(不含医药作用的营养液)。经营中药材、保健食品、定型包装食品、酒、医疗器械、医疗保健用品;零售中药饮片、定型包装食品(含乳冷食品)、图书。中医科、内科专业、外科专业、妇产科专业、儿科专业、皮肤科专业、老年病科专业诊疗。养殖梅花鹿、乌骨鸡、麝、马鹿。危险货物运输(3类)、普通货运。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预案

      根据《公司法》第十二条及本公司章程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拟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原“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

      制造、加工中成药制剂、化妆品、酒剂、涂膜剂、软胶囊剂、硬胶囊剂、保健酒、加工鹿、乌鸡产品、营养液制造(不含医药作用的营养液)。

      经营中成药、中药材、西药制剂、生化药品、保健食品、定型包装食品、酒、医疗器械、医疗保健用品。

      零售中药饮片、保健食品、定型包装食品(含乳冷食品)、图书、百货。

      中医科、内科专业、外科专业、妇产科专业、儿科专业、皮肤科专业、老年病科专业诊疗。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培训、劳务服务。

      药用动植物的饲养、种植;养殖梅花鹿、乌骨鸡、麝、马鹿。

      广告设计制作。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其中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和分公司均可生产经营的项目为:加工、制造中成药,经营中成药、西药制剂,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培训、劳务服务。零售百货。广告设计制作。

      其中仅限分公司生产经营的项目为:加工制造酒剂、涂膜剂、软胶囊剂、硬胶囊剂、保健酒、加工鹿、乌鸡产品、营养液制造(不含医药作用的营养液)。经营中药材、保健食品、定型包装食品、酒、医疗器械、医疗保健用品;零售中药饮片、定型包装食品(含乳冷食品)、图书。中医科、内科专业、外科专业、妇产科专业、儿科专业、皮肤科专业、老年病科专业诊疗。养殖梅花鹿、乌骨鸡、麝、马鹿。”

      拟修订为:第十三条 制造、加工中成药制剂、化妆品、酒剂、涂膜剂、软胶囊剂、硬胶囊剂、保健酒、加工鹿、乌鸡产品、营养液制造(不含医药作用的营养液)。

      经营中成药、中药材、西药制剂、生化药品、保健食品、定型包装食品、酒、医疗器械、医疗保健用品。

      零售中药饮片、保健食品、定型包装食品(含乳冷食品)、图书、百货。

      中医科、内科专业、外科专业、妇产科专业、儿科专业、皮肤科专业、老年病科专业诊疗。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培训、劳务服务。

      药用动植物的饲养、种植;养殖梅花鹿、乌骨鸡、麝、马鹿。

      广告设计制作。

      危险货物运输(3类)、普通货运。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其中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和分公司均可生产经营的项目为:加工、制造中成药,经营中成药、西药制剂,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培训、劳务服务。零售百货。广告设计制作。普通货运。

      其中仅限分公司生产经营的项目为:加工制造酒剂、涂膜剂、软胶囊剂、硬胶囊剂、保健酒、加工鹿、乌鸡产品、营养液制造(不含医药作用的营养液)。经营中药材、保健食品、定型包装食品、酒、医疗器械、医疗保健用品;零售中药饮片、定型包装食品(含乳冷食品)、图书。中医科、内科专业、外科专业、妇产科专业、儿科专业、皮肤科专业、老年病科专业诊疗。养殖梅花鹿、乌骨鸡、麝、马鹿。危险货物运输(3类)、普通货运。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10年6月22日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经于2010年4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10年6月8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87,723,4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24%)向公司提交了《关于向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经营效率,建议将《关于增补经营范围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预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临时提案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同意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临时提案与其他议案一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全文登载)。

      此次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零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