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股票简称:洪都航空 股票代码:600316 公告编号:临2010-008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4月12日公告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0年6月22日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对于该会议拟审议的利润分配预案,2010年6月8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5.29%的股份,以下简称“中航科工”)根据有关规定,提出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新增)》并相应增加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公司董事会收到该提议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中航科工提出的临时提案进行了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中航科工持有公司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3%以上,有权向公司提出临时提案;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中航科工提出临时提案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据此,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将于2010年6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200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分别表决。
中航科工提出的《200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新增)》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原拟定并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5,28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0.3元(含税),共派送现金10,584,000元,减少未分配利润10,584,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为334,309,761.78元。同时,以35,28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合计转增股本21,168万股。
2010年5月10日,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577号)。
基于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的实际需要,并在充分考虑公司股东利益的基础上,为保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尽早顺利实施,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规定,控股股东中航科工提出《200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新增)》,具体为2009年度公司不分配、不转增。
上述《200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新增)》将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中航科工亦表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后,将督促并支持公司继续执行适宜的股利分配政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适时再行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并尽快履行相关程序,其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将在洪都航空审议相应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上,对该利润分配方案投赞成票。
鉴于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所列《200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和中航科工本次提出的《200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新增)》是针对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的两个不同议案,因此股东在进行投票表决时只能对《200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和《200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新增)》中的一个议案投赞成票。
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日期及原定其他会议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六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