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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6-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51 证券简称:时代出版 公告编号:临2010-017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从2010年5月28日起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书面的方式送达与会人员,2010年6月8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王亚非董事长主持,经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重组控股黑龙江新华书店集团连锁公司,合作开发出版物连锁经营的议案》

      为了加强文化产业的跨地域合作与交流,充分实现优势互补、做强做大产业,公司拟与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黑龙江出版集团”) 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新公司”),重组黑龙江省新华书店出版物连锁经营业务。新公司总投资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暂定),公司不低于51%;黑龙江出版集团不高于49%,双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公司以现金出资,黑龙江出版集团以评估后黑龙江省新华书店图书批销中心、黑龙江新华书城、黑龙江省新华书店储运公司的全部货币和非货币资产出资。新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黑龙江新华书城一般图书(含教辅)、音像制品、电子产品、文体用品的批发零售、黑龙江省各市县新华书店连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连锁信息化平台建设和电子商务、省店储运业务(含教材)、配合图书销售的大型主题宣传活动等。

      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2.《关于公司与故宫博物院合作开发故宫博物院文物出版工程的议案》

      为了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丰富公司出版资源,同时也为了实现优势互补,推动资本与资源成功对接,公司拟与故宫博物院合作开发故宫博物院文物出版工程。故宫博物院是具有大量文化传承、文化研究及总数超过150万件独特馆藏珍品博物院,此次合作出版史料、出版内容均属故宫博物院文史出版的首次发布,资源价值非常高。而公司具有充足专项资金实力雄厚,出版研发能力强的优势。

      本次合作,将充分利用故宫博物院的馆藏资源和公司的出版资源,合作开发文物整理、鉴赏和文物知识普及读物,并在申请政府重点工程立项、争取资金扶持以及社会融资等方面互相支持配合,还将合作开发电子音像、数字出版和网络出版业务。

      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3.《关于公司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开展手机阅读内容合作的议案》

      为实现优势互补、丰富公司经营业态,推进跨媒体强强联合发展,公司拟与浙江移动合作开发手机阅读业务。浙江移动作为中国移动手机阅读创新产品基地的运营商,而公司有丰富的内容资源,是具有很强竞争力和文化影响力的综合性文化产业内容运营商及服务商。

      公司把作品制作成相应格式文件上传至浙江移动手机平台,公司拥有提供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浙江移动享有公司提供的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非专有使用权或专有使用权;浙江移动可以将公司授权的作品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制作、发行、传播和销售;双方以公司提供的作品在手机阅读平台上产生的信息费为基础进行结算,对公司授予浙江移动的作品浙江移动按信息费收入分成。

      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4.《关于公司与中青网络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开展新媒体数字出版项目的议案》

      为推进跨地区、跨媒体、跨所有制强强联合发展,公司拟与中青网络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中青网”) 在业务、资源、内容、版权、资本等领域开展全面战略合作。中青网是中国最大的以青少年教育、娱乐、创作、竞技等服务性的综合网站,而公司也具有丰富的青少年内容读物的作者、出版、策划等资源。

      (1)业务合作,公司向中青网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发行、内容、版权、渠道等合作资源;中青网向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原创文学、互联网运营、无线运营、版权运营及发行资源;双方将就青少年各类学习、科普、娱乐、益智类各自所拥有的作者、版权等资源,以及电子读物、各类培训等方面进行深入合作。(2)资本合作,双方互为资本合作优先单位,通过相互参股,择时开展资本合作;如果中青网实施资本市场上市或融资计划,将优先考虑公司成为战略投资人。(3)海外市场合作,双方合作建立海外出版机构,共同组织海外版权的输出合作,共同组织各种国际书展活动,共同策划出版面向海外的外文出版物的合作。

      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5. 《关于公司与安徽广电传媒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开展影视剧播放和版权交易的议案》

      为了实现优势互补,加快发展步伐。公司拟与安徽广电传媒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安徽广电传媒”)在项目、经营、投资、股权等等领域开展全面战略合作。安徽广电传媒是以广播影视内容生产、广告经营、网络传输、电影院线为主业,充分运用数字、网络等高新技术的大型广播电视传播和电影放映集团。而公司是具有丰富出版资源的文化产业内容运营商及服务商。双方的合作能实现安徽影视业、出版业及双方关联产业的繁荣兴旺。

      双方共同着眼于充分发挥政策优势、集群优势,合作开发公司有公众播放权影视拷贝的电子版,并以汽车影院、在线点播及其他传播、点播方式扩展经营。双方还将共同引进国外科普类、教育类、度假休闲类影视版权;组建面向全省市场及公众网络的影视动漫播放及版权交易平台,并在条件成熟时成立影视院线为主业的股份公司,拓展经营范围,扩展经营网点。

      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6.《关于公司与上海美月之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合作拍摄电视剧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丰富经营业态,公司拟与上海美月之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简称“美月之歌”)合作拍摄电视剧《开国》(暂名)。《开国》

      由著名影视剧作家柳建伟编剧,内容反映建国初期1949-1956年间,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国高层人物为中心,从决策层,从世界大格局中,全景式展示发生在中国的这场伟大的变革。

      该剧总投资预算为人民币3600万元,公司以20%固定利润回报方式参与本剧投资,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1080万元。美月之歌负责办理本剧的立项、审批、建组、拍摄、发行等相关事宜,公司优先享有该剧的图书及音像制品出版权。该剧由公司与美月之歌共同申报 “五个一工程奖”、“飞天奖”、“金鹰奖”等奖项,所获奖项、荣誉共享。该片共同委托八一电影制片厂摄制。

      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7.《关于公司子公司安徽教育出版社重组武汉现代外国语言研究所,与自然人王迈迈合资设立传媒公司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安徽教育出版社(下简称“教育社”) 拟与自然人王迈迈组建

      传媒公司(下简称“新公司”)。 武汉现代外国语言研究所是外语教学,培训及相关教育类图书,大中专教材教辅、职业教育教材的出版机构,在外语教材中占有较大专业市场份额。王迈迈为武汉现代外国语言研究所的创始经营人。新公司将利用公司在外语教学培训、出版经营方面的优势,巩固和开拓外语类图书出版发行、培训及网络教育等市场。新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教育社以现金出资,占全部出资额的51%;王迈迈以现金出资,占全部出资额的49%。新公司成立后将购买武汉外研所所属资产,武汉外研所不再开展经营活动,所有生产经营业务全部移交给新公司。

      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8.《关于与安徽市场星报社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充分发挥合作双方各自的优势,达到收益最大化,公司拟与安徽市场星报社(以下简称“市场星报社”)签定《纸张销售合同》。根据合同,公司浆纸中心为市场星报社提供每月200吨新闻纸,每吨价格为4600元,预计到本年末交易金额为644万元。如遇纸张重大价格波动时,需另外签订销售合同。

      公司子公司安徽新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新华印刷”)拟与市场星报社签定《承印合同》。根据合同,市场星报社每天将所需版面传给新华印刷,新华印刷指定专人负责接收传版,并对印刷时间、质量、数量等进行管理和检查。报纸印刷用纸由市场星报社提供,市场星报社付给新华印刷加工费按四开八版为一个印张的标准计算,新闻纸印刷彩色每个印张印刷费为0.05元;轻涂纸印刷每个印张印刷费为0.075元。当印刷的内容需新华印刷提供纸时,印刷费由双方另行商定。预计到本年末印刷费约为180万元。

      由于市场星报社为安徽出版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市场星报社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公司关联交易。

      关联方董事王亚非、牛昕、王民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与会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上述议案通过后,公司将与各合作方签署相关具体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0551 证券简称:时代出版 公告编号:临2010-018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从2010年5月28日起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书面的方式送达与会人员,2010年6月8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维明先生主持,经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重组控股黑龙江新华书店集团连锁公司,合作开发出版物连锁经营的议案》

      为了加强文化产业的跨地域合作与交流,充分实现优势互补、做强做大产业,公司拟与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黑龙江出版集团”) 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新公司”),重组黑龙江省新华书店出版物连锁经营业务。新公司总投资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暂定),公司不低于51%;黑龙江出版集团不高于49%,双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公司以现金出资,黑龙江出版集团以评估后黑龙江省新华书店图书批销中心、黑龙江新华书城、黑龙江省新华书店储运公司的全部货币和非货币资产出资。新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黑龙江新华书城一般图书(含教辅)、音像制品、电子产品、文体用品的批发零售、黑龙江省各市县新华书店连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连锁信息化平台建设和电子商务、省店储运业务(含教材)、配合图书销售的大型主题宣传活动等。

      与会全体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2.《关于公司与故宫博物院合作开发故宫博物院文物出版工程的议案》

      为了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丰富公司出版资源,同时也为了实现优势互补,推动资本与资源成功对接,公司拟与故宫博物院合作开发故宫博物院文物出版工程。故宫博物院是具有大量文化传承、文化研究及总数超过150万件独特馆藏珍品博物院,此次合作出版史料、出版内容均属故宫博物院文史出版的首次发布,资源价值非常高。而公司具有充足专项资金实力雄厚,出版研发能力强的优势。

      本次合作,将充分利用故宫博物院的馆藏资源和公司的出版资源,合作开发文物整理、鉴赏和文物知识普及读物,并在申请政府重点工程立项、争取资金扶持以及社会融资等方面互相支持配合,还将合作开发电子音像、数字出版和网络出版业务。

      与会全体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3.《关于公司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开展手机阅读内容合作的议案》

      为实现优势互补、丰富公司经营业态,推进跨媒体强强联合发展,公司拟与浙江移动合作开发手机阅读业务。浙江移动作为中国移动手机阅读创新产品基地的运营商,而公司有丰富的内容资源,是具有很强竞争力的和文化影响力的综合性文化产业内容运营商及服务商。

      公司把作品制作成相应格式文件上传至浙江移动手机平台,公司拥有提供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浙江移动享有公司提供的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非专有使用权或专有使用权;浙江移动可以将公司授权的作品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制作、发行、传播和销售;双方以公司提供的作品在手机阅读平台上产生的信息费为基础进行结算,对公司授予浙江移动的作品浙江移动按信息费收入分成。

      与会全体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4.《关于公司与中青网络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开展新媒体数字出版项目的议案》

      为推进跨地区、跨媒体、跨所有制强强联合发展,公司拟与中青网络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中青网”) 在业务、资源、内容、版权、资本等领域开展全面战略合作。中青网是中国最大的以青少年教育、娱乐、创作、竞技等服务性的综合网站,而公司也具有丰富的青少年内容读物的作者、出版、策划等资源。

      (1)业务合作,公司向中青网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发行、内容、版权、渠道等合作资源;中青网向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原创文学、互联网运营、无线运营、版权运营及发行资源;双方将就青少年各类学习、科普、娱乐、益智类各自所拥有的作者、版权等资源,以及电子读物、各类培训等方面进行深入合作。(2)资本合作,双方互为资本合作优先单位,通过相互参股,择时开展资本合作;如果中青网实施资本市场上市或融资计划,将优先考虑公司成为战略投资人。(3)海外市场合作,双方合作建立海外出版机构,共同组织海外版权的输出合作,共同组织各种国际书展活动,共同策划出版面向海外的外文出版物的合作。

      与会全体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5. 《关于公司与安徽广电传媒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开展影视剧播放和版权交易的议案》

      为了实现优势互补,加快发展步伐。公司拟与安徽广电传媒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安徽广电传媒”)在项目、经营、投资、股权等等领域开展全面战略合作。安徽广电传媒是以广播影视内容生产、广告经营、网络传输、电影院线为主业,充分运用数字、网络等高新技术的大型广播电视传播和电影放映集团。而公司是具有丰富出版资源的文化产业内容运营商及服务商。双方的合作能实现安徽影视业、出版业及双方关联产业的繁荣兴旺。

      双方共同着眼于充分发挥政策优势、集群优势,合作开发公司有公众播放权影视拷贝的电子版,并以汽车影院、在线点播及其他传播、点播方式扩展经营。双方还将共同引进国外科普类、教育类、度假休闲类影视版权;组建面向全省市场及公众网络的影视动漫播放及版权交易平台,并在条件成熟时成立影视院线为主业的股份公司,拓展经营范围,扩展经营网点。

      与会全体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6.《关于公司与上海美月之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合作拍摄电视剧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丰富经营业态,公司拟与上海美月之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简称“美月之歌”)合作拍摄电视剧《开国》(暂名)。《开国》

      由著名影视剧作家柳建伟编剧,内容反映建国初期1949-1956年间,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国高层人物为中心,从决策层,从世界大格局中,全景式展示发生在中国的这场伟大的变革。

      该剧总投资预算为人民币3600万元,公司以20%固定利润回报方式参与本剧投资,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1080万元。美月之歌负责办理本剧的立项、审批、建组、拍摄、发行等相关事宜,公司优先享有该剧的图书及音像制品出版权。该剧由公司与美月之歌共同申报 “五个一工程奖”、“飞天奖”、“金鹰奖”等奖项,所获奖项、荣誉共享。该片共同委托八一电影制片厂摄制。

      与会全体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7.《关于公司子公司安徽教育出版社重组武汉现代外国语言研究所,与自然人王迈迈合资设立传媒公司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安徽教育出版社(下简称“教育社”) 拟与自然人王迈迈组建

      传媒公司(下简称“新公司”)。 武汉现代外国语言研究所是外语教学,培训及相关教育类图书,大中专教材教辅、职业教育教材的出版机构,在外语教材中占有较大专业市场份额。王迈迈为武汉现代外国语言研究所的创始经营人。新公司将利用公司在外语教学培训、出版经营方面的优势,巩固和开拓外语类图书出版发行、培训及网络教育等市场。新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教育社以现金出资,占全部出资额的51%;王迈迈以现金出资,占全部出资额的49%。新公司成立后将购买武汉外研所所属资产,武汉外研所不再开展经营活动,所有生产经营业务全部移交给新公司。

      与会全体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8.《关于与安徽市场星报社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充分发挥合作双方各自的优势,达到收益最大化,公司拟与安徽市场星报社(以下简称“市场星报社”)签定《纸张销售合同》。根据合同,公司浆纸中心为市场星报社提供每月200吨新闻纸,每吨价格为4600元,预计到本年末交易金额为644万元。如遇纸张重大价格波动时,需另外签订销售合同。

      公司子公司安徽新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新华印刷”)拟与市场星报社签定《承印合同》。根据合同,市场星报社每天将所需版面传给新华印刷,新华印刷指定专人负责接收传版,并对印刷时间、质量、数量等进行管理和检查。报纸印刷用纸由市场星报社提供,市场星报社付给新华印刷加工费按四开八版为一个印张的标准计算,新闻纸印刷彩色每个印张印刷费为0.05元;轻涂纸印刷每个印张印刷费为0.075元。当印刷的内容需新华印刷提供纸时,印刷费由双方另行商定。预计到本年末印刷费约为180万元。

      由于市场星报社为安徽出版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市场星报社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公司关联交易。

      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与安徽市场星报社关联交易,按照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定进行,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根据公平公正原则签订协议,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无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与会全体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上述议案通过后,公司将与各合作方签署相关具体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0551 证券简称:时代出版 公告编号:临2010-019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新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印刷”)与安徽市场星报社(以下简称“市场星报社”,注:2010年1月29日由新闻出版总署新出审字<2010>68号批准,安徽出版集团成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的主管、主办单位,6月4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分别签署了《纸张销售合同》和《承印合同书》。根据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由于市场星报为本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公司关联交易。

      ● 关联人回避事宜:关联方董事王亚非、牛昕、王民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 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按照 “公平、合理、公正”的原则,将拓展公司纸张销售和印刷业务,增加利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0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两个关联交易议案,除3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外,其他9位与会董事一致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与市场星报社签署《纸张销售合同》,公司浆纸中心为市场星报社提供每月200吨新闻纸,每吨价格为4600元,预计到本年末交易金额为644万元。如遇纸张重大价格波动时,需另外签订销售合同。

      新华印刷与市场星报社签署《承印合同书》,新华印刷承印《市场星报》印刷工作。市场星报社负责每天将所需版面传给新华印刷,新华印刷指定专人负责接收传版,并对印刷时间、质量、数量等进行管理和检查。印刷用纸由市场星报社提供,市场星报社付给新华印刷加工费按四开八版为一个印张的标准计算,新闻纸印刷彩色每个印张印刷费为0.05元;轻涂纸印刷每个印张印刷费为0.075元。当印刷的内容需新华印刷提供纸时,印刷费由双方另行商定。预计到本年末印刷费约为18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

      名称:安徽市场星报社

      住册地:安徽省合肥市永红路10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虞海宁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主营业务:编辑出版发行《市场星报》,设计、制作印刷品广告,利用自有《市场星报》发布国内外报纸广告,利用自有《星空社区》网站发布网络信息与网络广告。汽车销售、租赁和装饰业务,房地产代理经营、中介服务。会议展览和策划服务,文化传媒服务和演艺代理。

      三、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纸张销售合同》

      (1)基本内容

      公司浆纸中心为市场星报社提供每月200吨新闻纸,每吨价格为4600元。如遇纸张重大价格波动时,需另签订销售合同。

      (2)定价基准

      按照“公平、合理、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定价。

      (3)交易金额

      依据市场价格,预计到本年末交易金额为644万元。

      (4)交易结算方式

      自提货日起两个月内付清全部货款。

      (5)交易合同的签署

      本次交易于 2010年 6月 4日签署,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2.《承印合同书》

      (1)基本内容

      经交易双方商定,市场星报社负责每天将所需版面传给新华印刷,新华印刷指定专人负责接收传版,并对印刷时间、质量、数量等进行管理和检查。

      (2)定价基准

      按照“公平、合理、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定价。

      (3)交易定价及金额

      印刷用纸由市场星报社提供,市场星报社付给新华印刷加工费按四开八版为一个印张的标准计算,新闻纸印刷彩色每个印张印刷费为0.05元;轻涂纸印刷每个印张印刷费为0.075元。当印刷的内容需新华印刷提供纸时,印刷费由双方另行商定。预计到本年末印刷费约为180万元。

      (4)交易结算方式

      新华印刷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印刷费用的结帐单交给市场星报社,市场星报社在收到印刷费用结帐单后每六个月与新华印刷结算一次印刷费。

      (5)交易合同的签署

      本次交易于 2010年 6月4日签署,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的影响。目的是为了开拓纸张和印刷业务,增加公司利润,便于公司的持续经营,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事项作出了独立意见:公司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开拓纸张和印刷业务,增加公司利润;遵循了诚实信用的商业交易原则,交易价格的定价是公允的,内容合法有效;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因此而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他董事全票通过。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纸张销售合同

      3.承印合同书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书

      5、关于安徽市场星报社正式划转的协议

      6、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同意《安徽市场报社》更名为《市场星报》及变更主管主办单位的批复

      特此公告。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 8日

      证券代码:600551 证券简称:时代出版 公告编号:临2010-020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合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在安徽省农家书屋采购中签署了供货合同,总定价3300万元;在四川、湖南等省的农家书屋采购中签署了供货合同,总定价1522万元。

      特此公告。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