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10--022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通知及公告
2010年5月26日,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站、《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6月10日(星期四)9:30时。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国元信托大厦23层会议室(安徽省合肥市宿州路20号)。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凤良志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报到登记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报到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有8人,代表股份数1,329,370,59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1,964,100,000股的67.6834%。
四、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转让国元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安徽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安粮集团”)转让国元期货有限责任公司55%的股权,转让总价款为6242万元。由于安粮集团持有公司15.12%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实质上构成公司与安粮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因此,根据《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股东安徽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对本次交易回避表决,表决结果:
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赞成:1,032,481,427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100%;
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
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
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朱振武、王肖东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发表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10--023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6月7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6月10日在安徽合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12人。董事过仕刚先生因事不能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董事林传慧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及签署相关文件;董事吴福胜先生因事不能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董事肖正海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及签署相关文件;董事张维根先生因事不能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董事陈焱华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及签署相关文件。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凤良志先生主持,本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试行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自营业务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议案》。
1、同意公司自营业务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股指期货业务,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向监管部门递交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2、公司自营权益类投资规模仍按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自营证券投资授权的议案》执行,对权益类投资品种进行调整,调整为“权益类证券及衍生品合计投资规模不超过20亿元”,在下次董事会授权之前,本次授权一直有效。权益类证券及衍生品投资的风险限额仍按照权益类投资规模的15%设定,即不超过3亿元。
3、公司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股指期货业务,稳健经营,授权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全权负责此项业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
表决结果: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开展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从事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授权公司经营层向监管部门递交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七、审议通过《关于在三所大学设立“国元证券助学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0年度捐赠45万元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合肥工业大学3所大学设立“国元证券助学金”,计划执行四年。
表决结果: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