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深国商、深国商B 公告编号:2010-20
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的规定,现将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发公司”)和深圳泛华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华公司”)重大诉讼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有关各方当事人
原告:深圳泛华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
二、本案基本情况
融发公司与泛华公司于2005年1月12日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泛华公司承建融发公司开发的晶岛项目。晶岛项目于2009年7月13日经竣工验收合格,融发公司支付了部分工程款项,尚余部分工程款项未支付给泛华公司,同时未支付每月应补偿给原告的管理费用及工人误工费等费用。因融发公司未能履行还款义务,泛华公司于2009年12月起诉了融发公司(详见2009年12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09-45号公告)。
经双方友好协商,融发公司和泛华公司达成了和解,2010年2月10日融发公司收到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9)粤高法民一初字第7号《民事调解书》(详见2010年2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10-09号公告)。
三、案件执行情况
《民事调解书》第六条约定中,泛华公司、融发公司双方支付本调解协议书所涉的全部款项的付款时间及付款金额如下:
(1)2010年1月26日前,支付人民币1000万元;
(2)2010年3月10日前,支付人民币1000万元;
(3)2010年5月31日前,支付人民币2.5亿元;
(4)2010年6月30日前,支付人民币1.5亿元;
(5)2010年9月30日前,付清剩余的全部款项(不含3%质保金);
(详见2010年2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10-09号公告)。
《民事调解书》生效后,融发公司积极筹措资金偿还所欠泛华公司款项。截止公告日止,融发公司已将上述《民事调解书》第(1)款、第(2)款约定的两千万款项按约定偿还给泛华公司。因资金安排等原因,《民事调解书》中第(3)款付款现已逾期。目前,融发公司正在与泛华公司协商后续还款方案并积极筹措资金以清偿后续剩余债务,后续款项偿还安排具有不确定性。我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按照有关信息披露要求再行公告。
四、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09粤高法民一初字第7号)
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0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