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6号)
摩根士丹利华鑫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6年8月17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有关公告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10年6月17日对本基金自2010年5月18日起的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支付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10年6月17日将投资者所拥有的自2010年5月18日起至2010年6月17日止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
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单位收益(计算结果以去尾方式保留到分)
二、收益支付时间
1、收益支付日:2010年6月17日;
2、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10年6月17日;
3、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10年6月21日。
三、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10年6月18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0年6月21日起可通过相应的销售机构及其网点查询及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收益支付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六、提示
1、投资者于收益支付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的收益,申请赎回基金份额享有当日的收益;
2、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将于每月15日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七、咨询办法
1、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msfunds.com.cn;
2、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8(免长途费);
3、交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中国银河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海通证券、广发证券、兴业证券、长江证券、山西证券、湘财证券、天相投资、金元证券、齐鲁证券、国海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世纪证券、国信证券、平安证券、民生证券、东莞证券、江南证券、招商证券、安信证券、申银万国证券、东海证券、华泰证券、华泰联合证券、华鑫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万联证券、国元证券、中山证券、光大证券、中信证券、中投证券、方正证券、信达证券、广发华福证券、宏源证券等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
特此公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