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23 股票简称:西单商场 编号:临2010-011
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6月18上午在西单商场五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131,684,593股,占公司总股本409,718,038股的32.14%,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于学忠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程馨律师、张明真律师到会见证,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
二、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 审议关于选举庄晓为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 131,684,593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数的100%;不同意:0 股;弃权: 0股。
2、 审议关于选举尹阿奇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 131,684,593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数的100%;不同意:0 股;弃权: 0股。
本次董事选举,按《公司章程》规定,采取累积投票制,当选董事同意票数全部超过参加股东大会代表股份的50%。
3、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131,684,593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数的100%;不同意:0 股;弃权: 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程馨律师、张明真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00723 股票简称:西单商场 编号:临2010-012
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6月11日以书面或传真、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10年6月18日上午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由于公司董事会部分成员进行了调整,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
一、战略委员会组成人员
于学忠先生、郝建中先生、庄晓为先生、尹阿奇先生、刘洪跃先生、陈及先生、汪宁先生,于学忠先生为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
刘洪跃先生、陈及先生、汪宁先生、庄晓为先生、王翼龙先生、刘洪跃先生为主任委员。
三、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
陈及先生、刘洪跃先生、汪宁先生、于学忠先生、郝建中先生,陈及先生为主任委员。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
汪宁先生、刘洪跃先生、陈及先生、于学忠先生、郝建中先生,汪宁先生为主任委员。
特此公告。
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