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公告编号:临2010-026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9元
● 股权登记日:2010年6月25日
● 除权(除息)日:2010年6月28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0年7月2日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公司200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于2010年5月11日召开的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事宜详见公司于2010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09年度
2、发放范围:
截止2010 年6 月2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本次分配以公司总股本633,407,0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共计派发股利63,340,706.4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转以后年度分配。
4、扣税方法:
(1)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由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9 元。
(2)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等规定,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9 元。如相关股东取得的股息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议(安排)待遇,可按规定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其他法人股东(含机构投资者)自行缴纳其取得现金红利所应承担的税款,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税前人民币0.1 元。
三、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0年6月25日
2、 除权(除息)日:2010年6月28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10年7月2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10年6月25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的股东,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股东,现金红利由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结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3、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民航路400号云南城投大厦3楼
邮 编:650200
联 系 人:卢育红 翟淑一
联系电话:0871-7199767
传 真:0871-7199767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