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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6-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71 股票简称:凤凰光学 公告编号:临2010-019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6月9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6月21日以通讯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为9人,实际参加人数为8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日本富士能株式会社对江西凤凰富士能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为了加强双方的业务合作关系,充分调动外资股东的经营积极性, 进一步增强合资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经有关各方友好协商,会议同意日本富士能株式会社(FUJINON CORPORATION)对江西凤凰富士能光学有限公司进行单向增资,增资的定价原则以经广东恒信德律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确认的2010年3月31日合资公司净资产值为参考依据,确定增资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14元,增资总金额以外汇现金折合成人民币为641.25万元,等同于注册资本488.0137万元。

    本次增资前后,江西凤凰富士能光学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股东增资前增资后
    出资额持股比例%出资额持股比例%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45,000,00075%45,000,00069.36%
    富士能株式会社15,000,00025%19,880,13730.64%
    合计60,000,000100%64,880,137100%

    特此公告。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6月21日

    附件:

    江西凤凰富士能光学有限公司

    拟增资扩股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HDZPZ2010000013

    广东恒信德律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采用成本法(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江西凤凰富士能光学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全部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了评估,以对其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做出合理估算。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对委估资产在2010年3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恰当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摘要如下:

    一、评估目的是为江西凤凰富士能光学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全部资产和相关负债提供市场价值参考意见。

    二、评估范围为江西凤凰富士能光学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全部资产和相关负债。评估对象具体为:资产总计134,530,239.97元,流动资产83,483,190.84元,非流动资产51,047,049.13元,其中:设备类50,425,680.48元,无形资产176,770.66元,递延所得税资产444,597.99元;负债合计59,673,258.25元,其中流动负债59,673,258.25元;净资产为74,856,981.72元。

    三、评估所选用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类型。

    四、评估基准日定为:2010年3月31日。

    五、评估采用成本法(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

    六、本次评估其他报告使用者为公司股东及该经济行为涉及的相关政府部门。

    七、经收益法评定估算,在评估假设前提下,截止于评估基准日2010年3月31日,江西凤凰富士能光学有限公司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9,700.52万元。

    经成本法评定估算,在评估假设前提下,截止于评估基准日2010年3月31日在原地原用途持续经营前提下,评估结果汇总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帐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减率%
    ACD=C-BE=(C-B)/B*100%
    总资产2013,453.0313,852.12399.092.97
    总负债235,967.335,967.330.000.00
    净资产247,485.707,884.79399.095.33

    本次评估以成本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的评估结论。

    上述评估结论未考虑控股权溢价、少数股权折价和股权流动性对股权价值的影响,报告使用者应当理解部分股权价值并非股东权益全部价值与股权比例的乘积。

    本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壹年,即从2010年3月31日起至2011年3月30日止有效。

    本摘要与评估报告书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本摘要单独使用可能会导致对评估结论的误解或误用。

    评估机构:广东恒信德律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詹铁军

    注册资产评估师:全秀娟

    注册资产评估师:余勇义

    二0一0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