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履行股权分置改革业绩承诺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ST方源 公告编号:临2010-63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履行股权分置改革业绩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曾于2010年4月29日披露《关于股权拍卖买受人代勋达投资履行相应股改业绩承诺事项的公告》、于2010年6月4日披露《股权司法划转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告》,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下简称:华信泰)就履行应付股改义务事项承诺如下:华信泰愿意代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履行39978070股限售流通股对应的股权分置改革业绩承诺义务;在未完全履行上述应履行股改业绩承诺义务前,华信泰承诺不向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会提出竞得股份上市流通申请;在未完全履行上述应履行股改业绩承诺义务前,华信泰承诺不协议转让竞得股份。
华信泰现持有本公司39978070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须履行股改业绩承诺股份总数(75853411股)的52.704%,应付本公司总金额为27764.20万元。
本公司于2010年6月23日收到华信泰《关于履行ST方源股权分置改革业绩承诺义务的承诺函》及余蒂妮、李晓明《关于履行ST方源股权分置改革业绩承诺义务的承诺函》。
华信泰拟将所持本公司限售流通股质押并拟办理融资,特就代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履行39978070股限售流通股对应的股权分置改革业绩承诺义务补充承诺如下:在华信泰完成股份质押并取得融资借款后五个工作日内,华信泰以现金向本公司先期支付履行股改业绩承诺义务款项3000万元。
余蒂妮及李晓明就华信泰代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履行39978070股限售流通股对应的股权分置改革业绩承诺义务承诺如下:如华信泰未能按期履行上述付款义务,余蒂妮及李晓明将在上述承诺期限内代华信泰向本公司支付履行股改业绩承诺义务款项3000万元。如未按期履行,余蒂妮及李晓明愿意接受证券监管部门的处理。
本公司将对上述股份质押事项及承诺履行进展情况及时披露。
公司将督促华信泰尽快提交履行其应付股改业绩承诺方案并提交公司决策程序审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O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