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0-026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6月20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0年6月25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4名董事在公司本部现场表决,5名董事以传真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改:
(一)将原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9,600万元”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3,360万元”
(二)公司章程第十八条增加一款“2010年4月13日,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9年末公司总股本89,6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2股红股,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公司总股本增至143,360万股。”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草案)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0年7月12日召开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Ο一Ο年六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0-027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召集召开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7月12日上午9时30分,会期半天。
3、会议地点:河北省廊坊市新开路239号荣盛地产大厦十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5、股权登记日:2010年7月5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0年7月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7月8日—7月9日上午9点—12点;下午13点—17点
(3)登记及联系地址:廊坊市新开路239号荣盛地产大厦12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316-5909688
传 真:0316-5908567
邮政编码:065000
联 系 人:李冰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特此通知。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Ο一Ο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指示:《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是 否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日期:二Ο一Ο年 月 日
回 执
截至 2010年7月5日,我单位(个人)持有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 拟参加公司 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