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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0-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编号:2010—17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29日在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100号宏声度假村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六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董事长李福昌先生、独立董事刘斌先生因公出差分别委托董事洪涛先生和独立董事杨俊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洪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如下:

    一、 《关于公司经营目标任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关于公司财务审计机构选聘及评价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关于聘请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由于公司聘请的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连续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6年,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公司财务审计机构选聘及评价制度”对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年限的要求,同意更换财务审计机构。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聘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36万元。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关于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基金计提及奖励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计提2009年度董事会基金为133.14万元,并批准2009年度董事会基金奖励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关于重庆市耀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所属青烟洞五级站承包合同的议案》。(议案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其中李福昌先生、洪涛先生、唐斌先生、胡炳全先生、杨胥阳先生五位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与重庆涪陵聚龙电力有限公司签订购售电解除协议的议案》(议案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其中李福昌先生、洪涛先生、唐斌先生、胡炳全先生、杨胥阳先生五位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回避。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重庆市水江发电有限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决定于2010年7月16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六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编号:2010—18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市耀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持股96.77%) 对其所属青烟洞五级站与重庆市涪陵水利电力投资集团青烟洞电厂签订承运合同;

    2、公司与重庆涪陵聚龙电力有限公司签订购售电解除协议。

    ●关联董事表决回避情况:

    上述两事项属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四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批准。审议时关联董事对该两项议案进行了表决回避。

    一、关联方介绍

    (一)重庆市涪陵水利电力投资集团青烟洞发电厂成立于2006年10月,法定代表人晏华新,工商注册号为5001021800975,注册资本金3694万元,注册地址为涪陵青羊镇八一桥,经营范围为发电、水工建筑,水电设备安装、维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

    (二)重庆涪陵聚龙电力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5月,法定代表人何福俊,工商注册号为500162000014960,注册资本金21,200万元,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经营范围为水力、火力发电及电力销售,氧化铝、铝锭及其铝深加工产品的生产、销售;电力设备及其输电线路的维修、安装;电力及有色金属加工技术咨询服务;农村电力建设。

    二、关联关系介绍

    重庆市涪陵水利电力投资集团青烟洞电厂、重庆涪陵聚龙电力有限公司均与本公司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三、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内容、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一)重庆市耀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耀涪公司”)所属水力发电厂青烟洞五级站与重庆市涪陵水利电力投资集团青烟洞电厂(以下简称“青烟洞电厂”)签订的承包合同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耀涪公司(本公司持股96.77%)与青烟洞电厂签署《青烟洞五级站运行与维护及生产安全管理承包合同》:耀涪公司同意将其所属的青烟洞五级站(3×1600KW)通过承运方式委托青烟洞电厂负责该电站的运行、维护、生产管理等工作,耀涪公司向青烟洞电厂支付运行维护及生产管理费用按上网结算电量进行结算:1500万千瓦时以内(含1500万千瓦时)按0.05元/千瓦时进行结算,超过1500万千瓦时部分,按0.065元/千瓦时进行结算;按月结算,当月费用在次月15日前支付。合同有效期至2010年10月19日,本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内,双方可就续约事项达成新的协议。如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任何一方均未通知解除合同,则合同自动延续,但双方任何一方可随时提出解除。

    (二)公司与重庆涪陵聚龙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龙公司”)签订购售电解除协议

    因聚龙电力与贵州电网联网并与本公司解网,原有的并网条件已不存在,经与聚龙电力协商一致,本公司拟与聚龙公司签署购售电解除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原公司于2007年6月2日与聚龙电力(原重庆涪陵电铝实业有限公司)签署的《过网协议》、《购电协议》、《并网调度协议》及2007年10月9日签署的《趸购、趸售电协议》,于购售电解除协议生效之日同时废止,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耀涪公司所属青烟洞五级站(3×1600KW)委托青烟洞电厂承运管理主要目的是为了合理利用资源,减少资产配置,降低财务成本,提高盈利能力;公司与聚龙公司签订购售电解除协议是因为聚龙公司与贵州电网联网并与本公司解网,原有的并网条件已不存在。

    (二)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和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五、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上述两项关联交易于2010年6月29日经本公司第四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批准,与该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李福昌先生、洪涛先生、唐斌先生、胡炳全先生、杨胥阳先生进行了表决回避,其他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上述两议案。

    (二)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六次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由于电力行业的特殊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和交易条件,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回避,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相关协议或合同;

    (三)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四)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六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公司编号:临2010—19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市水江发电有限公司对外提供

    反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重庆市三峡库区产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担保情况:本次担保计划数量为875万元,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4025万元。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4025万元。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重庆市三峡库区产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为重庆市新嘉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在南川支行申请25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保证担保,重庆市水江发电有限公司向重庆市三峡库区产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向重庆市新嘉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等额出资比例的反担保875万元,担保期限半年。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尚需提交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被担保人为重庆市三峡库区产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渝中区中华路178号国际商务中心6楼,法定代表人为袁明杰,注册资本12亿元,经营范围为在重庆市范围内从事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担保业务,不得从事金融及财政信用业务,企业营销策划及咨询服务,企业财务顾问。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重庆市水江发电有限公司系重庆市新嘉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参股股东,占注册资本35%,为确保参股项目的正常生产经营,同意重庆市水江发电有限公司为重庆市三峡库区产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按参股重庆市新嘉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等额出资比例的反担保875万元,担保期限半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该笔担保办理后,重庆市水江发电有限公司为重庆市三峡库区产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担保计划数量为875万元,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402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8.74%。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

    1、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六次董事会决议;

    2、重庆市新嘉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营业执照。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六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编号:2010—20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 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时间:2010年7月16日

    ●会议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100号金三峡宏声度假村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决定于2010年7月16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7月16日(星期五)上午9:00时;

    股权登记日:2010年7月9日(星期五)

    参会登记日:2010年7月14—15日

    二、会议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十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一)2010年7月9日(星期五)下午3:00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四、会议内容:

    (一)关于聘请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关于与重庆涪陵聚龙电力有限公司签订购售电解除协议的议案;

    (三)关于重庆市水江发电有限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五、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0年7月14--15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2:30—5:00时。

    (二)登记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公司办公楼7楼证券投资部。

    (三)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授权代理持本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联系人:蔡彬、徐玲

    联系电话:023—72286777 023—72286349

    联系传真:023—72286701

    公司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

    邮政编码:408000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议案未作出具体指示的,授权代理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序号议案内容授权投票
    1关于聘请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2关于与重庆涪陵聚龙电力有限公司签订购售电解除协议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3关于重庆市水江发电有限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签署日期:二0一0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的□中用“√”明确授权代理人投票;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公告编号:临2010—21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29日在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100号宏声度假村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三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健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财务审计机构选聘及评价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基金计提及奖励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市耀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所属青烟洞五级站承包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重庆涪陵聚龙电力有限公司签订购售电解除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市水江发电有限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O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