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网上基金申购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10年7月1日起参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网上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适用基金
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03)、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001)、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15)、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1810)、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1811)、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1812)、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02)、银华和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18,以下简称:“银华和谐主题混合”)、银华领先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13,以下简称“银华领先策略股票”)。
二、网上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时间
自2010年7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最新公告信息为准。
三、网上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投资者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网上交易系统成功申购(不含定期定额投资)上述指定开放式基金产品,其申购费率享有4折优惠。若享有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享有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原申购费率为单笔固定金额收费,按照原费率执行。
本优惠仅针对在正常申购期的各开放式基金的网上申购手续费费率,不包括:(1)网上银行的定期定额自动申购(只享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基金定期定投业务优惠)、基金转换费率;(2)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3)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各开放式基金认购费率。具体办理细则详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网站。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
2、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
网址:www.yhfund.com.cn
重要提示:
1、银华领先策略股票基金自2010年2月1日起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单笔10万元以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此期间,银华领先策略股票基金正常办理赎回、转换转出及单笔10万元(含)以下的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该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转换转入及单笔10万元以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0年2月1日在三大证券报及公司网站刊登的《关于银华领先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2、银华和谐主题混合基金自2010年4月27日起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及转换转入业务)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如单日某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万元,银华和谐主题混合基金将确认该笔申购失败;如单日某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万元,将按申购金额大小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100万元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确认失败。在银华和谐主题混合基金限制大额申购业务期间,本公司将正常办理该基金的赎回和转换转出等业务。银华和谐主题混合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0年4月27日在三大证券报及公司网站刊登的《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华和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限制大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6月30日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网上银行申购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的信任和支持,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10年6月30日起,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01)、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02)、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03)、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10)、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12)、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1810)、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001)、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3001)、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15)、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161811)、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基金(基金代码:161812)、银华领先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13,以下简称“银华领先策略股票”)以及银华和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18,以下简称:“银华和谐主题混合”)参加交通银行网上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的活动。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交通银行网上银行申购本公司上述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二、活动期间
2010年6月30日15:00至2010年12月31日15:00间的全部法定基金交易日。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交通银行最新公告信息为准。
三、申购费率优惠方式
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网上银行办理本公司上述基金的申购业务(不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基金申购费率(前端模式)优惠费率统一为8折,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原申购费率为单笔固定金额收费,按照原费率执行。
优惠活动详情请参见交通银行的相关公告或宣传资料,以交通银行公告为准。
四、重要提示
1、银华领先策略股票基金自2010年2月1日起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单笔10万元以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此期间,银华领先策略股票基金正常办理赎回、转换转出及单笔10万元(含)以下的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该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转换转入及单笔10万元以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0年2月1日在三大证券报及公司网站刊登的《关于银华领先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2、银华和谐主题混合基金自2010年4月27日起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及转换转入业务)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如单日某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万元,银华和谐主题混合基金将确认该笔申购失败;如单日某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万元,将按申购金额大小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100万元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确认失败。在银华和谐主题混合基金限制大额申购业务期间,本公司将正常办理该基金的赎回和转换转出等业务。银华和谐主题混合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0年4月27日在三大证券报及公司网站刊登的《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华和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限制大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站:www.bankcomm.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2.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 www.yh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6月30日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516号文核准,自2010年5月24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并于6月23日提前结束募集工作。经安永华明会计事务所验资,此次募集扣除认购费后的净认购金额(不含利息)为人民币2,295,423,327.58元;依照《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募集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1,061,742.19元,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人民币1.00元计算,本基金募集期募集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2,296,485,069.77份,已全部计入投资者账户,归投资者所有。上述资金已于2010年6月29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
本次募集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员工场外认购份额为29,854.67份(含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占基金总份额0.0013%;有效认购户数为12,271户。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本次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10年6月29日获得中国证监会的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yh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内(含三年)为封闭期,封闭期结束后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在本基金封闭期内,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中的基金份额既不能上市交易,也不能直接申请赎回,投资人可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基金份额转至场内后再上市交易;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可上市交易,但不可申请赎回。转入开放期后,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可通过基金销售机构申请场外赎回,但不能上市交易,投资人可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基金份额转至场内后再上市交易;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基金份额既可上市交易,也可直接申请场内赎回。
本基金拟在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在确定上市交易的时间后,基金管理人最迟在上市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刊登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