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换保荐机构的公告
股票简称:浦发银行 股票代码:600000 编号:临2010-01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已于2009年9月完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签署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联席保荐协议》,聘请中信证券和国泰君安担任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联席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至2010年12月31日止。
2010年3月30日,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有关议案。公司经研究,决定聘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和国泰君安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联席保荐机构,并于2010年6月21日与海通证券、国泰君安签订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联席保荐协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因此公司已与中信证券终止了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
中信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海通证券和国泰君安共同完成。海通证券已指派张刚先生、朱家凤先生担任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剩余持续督导期内的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至2010年12月31日止。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