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进行大宗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0107 股票简称:美尔雅 编号:2010013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东进行大宗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我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湖北美尔雅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大宗交易的通知,有关情况如下:
湖北美尔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尔雅集团”)2010年6月2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分六次合计减持我公司流通股股份1790万股,占我公司总股本的4.97%,交易价格为每股9.7元,金额约为17,363万元。其中六次的交易数量分别为348万股、510万股、615万股、102万股、95万股、120万股,交易价格均为每股9.7元。
上述减持完成后,湖北美尔雅集团有限公司仍持有我公司流通股7298.2393万股,占我公司总股本的20.27%。
在本次减持前六个月内,美尔雅集团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特此公告。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6 月30 日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美尔雅
股票代码:600107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北美尔雅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黄石市团城山开发区8号小区
联系电话:0714-6360283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0年6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释义:
湖北美尔雅、上市公司、美尔雅股份: 指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美尔雅集团:指湖北美尔雅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权益变动: 指湖北美尔雅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7,900,000股;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15号准则:指《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交易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指本报告书:指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美尔雅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黄石市团城山开发区8号小区
注册资本:26268.46万元
成立时间:1993年9月3日
法定代表人:杨闻孙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420200010009423
经营范围:纺织品、面料、辅料及服装制造加工。精细化工产品及原料、高科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承包境外纺织行业工程扩境内国际招标工程等。
税务登记证号码:420206178425487
通讯地址:黄石市团城山开发区8号小区
邮政编码:435003
联系电话:0714-6360283
股东结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持有79.94%,黄石市财政局持有20.0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包括曾用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及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职务 | 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
杨闻孙 | 男 | 中国 | 湖北 | 否 | 董事长总经理 | 湖北美尔雅股份公司有限公司董事长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美尔雅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继续减持计划
本次转让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上市公司7298.2393万股流通股。若发生减持行为美尔雅集团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额及比例
依照《收购管理办法》及15号准则,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美尔雅集团共计持有美尔雅股份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088.2393万股,占美尔雅股份公司总股本的25.25%。
二、本次减持情况
美尔雅集团公司于2010 年6月2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了美尔雅股份公司股份1790万股;占美尔雅股份公司总股本的4.97%。
截至2010 年6月30日,美尔雅集团在美尔雅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股份性质 |
1 | 72,982,393 | 20.27 | 流通股 |
合计 | 72,982,393 | 20.27 | 流通股 |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前六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资料
2、湖北美尔雅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文本
上述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北美尔雅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闻孙
日期:2010年6月30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湖北省黄石市 |
股票简称 | 美尔雅 | 股票代码 | 600107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湖北美尔雅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湖北省黄石市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90,882,393股 持股比例: 25.25%(总股本为360000000股)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 -17,900,000股 变动比例: -4.97% (总股本为360000000股) 持股数量: 72,982,393股 持股比例: 20.27%(总股本为360000000股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北美尔雅集团有限公司
签字:杨闻孙
日期:201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