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持有股份被解除冻结和
被质押的公告
关于大股东持有股份被解除冻结和
被质押的公告
2010-07-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11 股票简称:西藏药业 编号:2010-014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持有股份被解除冻结和
被质押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0年7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0司冻069号)和《股权质押登记及质押登记解除通知》(2010质冻0630-2)。
上述《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表明,本公司大股东西藏华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药业”)持有的本公司1030万股限售流通股已于2010年6月30日被解除冻结。上述股份当初被冻结的原因是:因成都达义物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华西药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根据(2008)广法执字第15-2号《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华西药业持有的本公司1030万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冻结日期从2008年11月15日至2010年11月14日。(详见本公司于2008年11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上述《股权质押登记及质押登记解除通知》表明,华西药业于2010年6月30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400万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
截止本公告之日,华西药业持有本公司3148万股股份(全部为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13871万股的22.69%,其中有1688万股被司法冻结,另有1400万股被质押。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