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 1:头版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公司
  • 5:市场
  • 6:财经海外
  • 7:上证研究院·金融广角镜
  • 8:艺术财经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专项资金支持
    工信部加速纺织产业重组升级
  • 消费税控税“重拳”落下
    三大石油巨头集中度将提高
  • 医药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最快三季度出台
  • 中石化
    8大原油储备基地渐次上马
  • 丰田全球再召回27万辆
    中国产皇冠不在召回之列
  • 产经动态
  • 澳大利亚政府让步 资源税率下调至30%
  • 发改委大规模调查药品出厂价
  • 限价令力保迎峰度夏
    秦皇岛港煤价稳定
  •  
    2010年7月3日   按日期查找
    3版:财经新闻 上一版  下一版
     
     
     
       | 3版:财经新闻
    专项资金支持
    工信部加速纺织产业重组升级
    消费税控税“重拳”落下
    三大石油巨头集中度将提高
    医药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最快三季度出台
    中石化
    8大原油储备基地渐次上马
    丰田全球再召回27万辆
    中国产皇冠不在召回之列
    产经动态
    澳大利亚政府让步 资源税率下调至30%
    发改委大规模调查药品出厂价
    限价令力保迎峰度夏
    秦皇岛港煤价稳定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消费税控税“重拳”落下
    三大石油巨头集中度将提高
    2010-07-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李雁争 ○编辑 阮奇

      ⊙记者 李雁争 ○编辑 阮奇

      

      1日起,《关于加强成品油消费税管理的意见》将在全国地方炼厂最集中的山东省正式实施。业内人士认为,《意见》将增加地方炼厂成品油的生产成本,从而有助于三大国有石油巨头市场份额提高。

      《意见》明确,严格对企业外购的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油品的已税原料(指汽油、柴油、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的税款扣除管理。

      长期以来,山东地方炼厂靠购买沥青料,加工成燃料油,进而加工成终端产品——成品油,从而与三大石油巨头争夺山东和周边市场。此前,由于政策不明确,监管不严格,炼厂开沥青票就可以轻松避掉消费税。

      息旺能源分析师刘传军指出,由于《意见》直指沥青料市场,避税操作被明确禁止,就意味着购买“沥青料”深加工的炼厂将面临成本骤增近700元/吨。

      对此,山东一家地炼公司的董事长接受上海证券报采访时坦言,《意见》对公司影响是直接和明显的,公司正在紧张研究对策。

      与这家公司一样,其他山东地炼也纷纷减产或停产“沥青料”,应对消费税管理“重拳”措施带来的市场利空。

      由于地炼纷纷观望,沥青生产企业随之降低了产能。刘传军介绍说,目前山东“沥青料”日产量仅有1600吨左右,相比本月中旬5000-5500吨/天的产量,骤降了近七成。

      “总的来看,这次利空政策出台,市场需要一个消化期,直至供需就会达到一个新的平衡点。就像2009年燃料油消费税骤增至812元/吨,短期对燃料油进口,生产打击很大,长期来看,市场终会趋于平衡。”刘传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