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679 900916 股票简称:金山开发 金山B股 编号:临2010-010
金山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金山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0年7月5日下午1:30分在凤凰大酒店17楼贵宾室召开。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独立董事蔡舒恒先生因出差在外,委托独立董事吴卫东先生代为参加会议并行使相关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夏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决议:
一、根据董事长夏杰先生提名,聘任徐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二、关于选举徐弢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三、关于吴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公司原董事吴煜先生因工作变化原因,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认为:长期以来吴煜先生勤勉尽职、恪尽职守,为公司发展做出很大贡献,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独立董事意见函见附件三。)
四、关于召开公司二0一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会议时间:2010年7月21日下午1:30分
(二)会议地点:上海市控江路1690号凤凰大酒店17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题:
1.选举徐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2.吴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四)参加人员及方法: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0年7月9日(星期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份的A股股东及7月14日登记在册的B股股东(B股最后交易日为7月9日)。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3、凡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10年7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携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受托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法人委托书到本公司股东大会登记处办理会议出席手续。异地股东可在上述时间内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收到为准)。
登记地点:上海市控江路1690号(东门进)。
4、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上海市控江路1690号 邮编:200092
联系人:李玉龙 章 瑾 传真:021-65021615
联系电话:021-65021787 021-60951588-4002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费、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金山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七月五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金山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徐弢先生简历
徐 弢先生,38岁,本科。先后就职于上海万国证券公司、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任上海金山区国资委总经济师、副主任。拟任金山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附件三:
金山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函
鉴于金山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七次董事会提名徐弢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根据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本人未发现徐弢存在《公司法》第147条、第149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任职资格合法,且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金山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桂水发
吴卫东
蔡舒恒
二0一0年七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679 900916 股票简称:金山开发 金山B股 编号:临2010-011
金山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A股股价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公司A股股票在2010年7月1日、2日、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 经公司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截止2010年7月5日,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公司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股权转让、资产重组、整体上市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事项。
2.经向公司管理层核实,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3.公司不存在前期披露的信息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和《香港商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网站。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山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0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