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产经新闻
  • 5:财经海外
  • 6:观点·专栏
  • 7:公 司
  • 8:公司纵深
  • 9:创业板·中小板
  • 10:特别报道
  • 11:调查·产业
  • 12:地产投资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观察
  • A6:市场·期货
  • A7:信息披露
  • A8:股指期货·融资融券
  • B1:披 露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
    及关联交易公告
  •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业绩快报
  • 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停上市期间工作进展情况公告
  •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金元比联宝石动力保本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
    到期运作相关规则
    及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具体申购办法的公告
  •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管
    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的公告
  •  
    2010年7月7日   按日期查找
    B1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17版:信息披露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
    及关联交易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业绩快报
    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停上市期间工作进展情况公告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金元比联宝石动力保本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
    到期运作相关规则
    及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具体申购办法的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管
    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07-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京能置业 证券代码:600791 编号:临2010---012号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根据公司董事会2010年7月1日发布的公告,《公司关于收购天津瑞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取消提交至本次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审议。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7月6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8号天创科技大厦12层西侧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大会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07,501,355股,占公司总股本452,880,000股的45.82%。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出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总经理谢建忠先生主持。经参会股东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通过了公司关于向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展期的议案。

      原经公司于2008年6月27日召开的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借款4.2亿元的议案,借款期限2年,京能集团委托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发放,借款年利率8%(按照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上浮5.83%),手续费1.5%。

      鉴于上述借款即将到期,且因本公司拓展房地产开发主营业务的需要,现同意将上述借款中的4亿元资金展期一年,京能集团委托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发放,借款年利率为5.714%,手续费不高于1.5 %。

      表决结果:2,517,710股(占参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

      本公司聘请大成律师事务所屈宪纲、简映律师出席了此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公司法》、《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