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
到期运作相关规则
及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具体申购办法的公告
金元比联宝石动力保本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
到期运作相关规则
及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具体申购办法的公告
金元比联宝石动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金元比联宝石动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7]213号)的核准,于2007年8月6日至2007年8月10日进行了募集。募集期间募集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4,989,265,191.90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户数为138584万户。本基金于2007年8月15日正式成立,简称为“金元比联宝石保本混合”,基金代码为【620001】。本基金保本周期期限三年,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即2007年8月15日)起至三年后对应日止,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保本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即2010年8月16日)。
由于不再符合保本基金的存续条件,本基金将于保本周期到期后,依照本基金基金合同关于“保本期届满时,在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下,本基金继续存续并进入下一保本期,该保本期的具体起讫日期以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否则,本基金变更为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投资、基金费率等相关内容也将做相应修改,在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提前在临时公告或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予以说明”的规定,转型为混合型基金,基金代码不变,仍为【620001】,同时更名为“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人仍为中国工商银行。转型后的“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及费率等按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关规定进行运作。前述修改变更事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手续。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在其投资转型期结束日后的次日,即2010年10月1日起转型为“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现将本基金保本期到期处理规则及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具体申购办法说明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保本期到期后的选择
1、保本到期选择期的时间安排
本基金保本期到期选择期自2010年8月17日(含)起至2010年9月6日(含)止(以下简称“保本到期选择期”)。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保本到期选择期内的交易时间里,通过基金管理人和各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包括电子化服务渠道)依照“2、保本到期选择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选择方式”中所列的选择方式进行到期选择。
2、保本到期选择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选择方式
在上述保本到期选择期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以下三种选择方式:
(1)赎回本基金份额;
(2)转换到我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
(3)持有转型后的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对于在保本到期选择期内未提出赎回或者转出申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则默认其选择“持有转型后的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保本到期选择期内基金持有人不同选择方式下的相关费用
(1)对于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若选择赎回本基金,则赎回费为零;
若选择转换为我公司管理的其他已开通转换的基金,则转换费用(包括转换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为零;
若选择持有转型后的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则无需支付申购费。
(2)对于申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若选择赎回本基金,则赎回费按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赎回费率结构规定收取,具体费率如表1所示:
表1 金元比联宝石动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率结构
持有期限 | 赎回费率 |
1年以内 | 2.00% |
1年(含)-2年以内 | 1.60% |
2年(含)-3年以内 | 1.20% |
3年(含)以上 | 0.00% |
注: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时间的计算,以其份额在注册登记机构的注册登记日开始计算
若选择转换为我公司管理的其他已开通转换的基金,则转换费用(包括转换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为零;
若选择持有转型后的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则无需支付申购费。
表2总结了各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各种选择方式所涉及到的相关费用:
表2 基金份额持有人各种选择方式所涉及到的相关费用
基金份额持有人保本到期的选择方式 | 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 申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
赎回 | 无 | 有 |
转换为公司其他已开通转换的基金 | 无 | 无 |
持有转型后的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无 | 无 |
4、保本到期选择期内相关业务操作
(1)保本到期选择期内暂停基金申购、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保本到期选择期内基金资产以现金形式存续;
(3)保本到期选择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或转换申请均按照实际操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4)本基金在保本到期选择期的赎回或转出业务申请采取“未知价”原则和“先进先出”原则进行处理。
未知价原则,即赎回或转出的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先进先出原则,即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赎回或转出处理时,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或转出,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或转出,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5)保本到期选择期内,本基金使用“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的简称,每日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6)保本到期选择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得银行利息将计入基金份额净值,以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7)保本到期选择期内,本基金不计提管理费和托管费;
(8)其他应注意事项
未参与金元比联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620002】、金元比联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620003】、金元比联价值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620004】、金元比联核心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620005】代销业务或者未开通上述基金产品转换业务的代销网点,将不进行本基金的基金转换。
三、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转型期
1、投资转型期的时间安排
本基金的投资转型期为2010年8月17日(含)至2010年9月30日(含)(以下简称“投资转型期”)。在投资转型期结束后的次日,即2010年10月1日起“金元比联宝石动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混合型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投资转型期内相关业务操作
(1)鉴于投资转型期的前十五个工作日和保本到期选择期相重合,故2010年8月17日(含)至2010年9月6日(含)期间暂停基金申购、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放赎回和转出业务;2010年9月7日(含)至2010年9月30日(含)期间暂停基金申购、转入和赎回、转出业务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投资转型期内,本基金使用“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的简称,每日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3)投资转型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得银行利息将计入基金份额净值,以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4)投资转型期内,本基金不计提管理费和托管费。
四、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易事宜
本基金在其投资转型期结束日后的次日,即2010年10月1日起转型为“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并开放申购、转入和赎回、转出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起基金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和各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包括电子化服务渠道)处按销售机构提供的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日常的申购、转入和赎回、转出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用
表3 申购费率表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 申购费率 |
100万以下 | 1.50% |
100万(含)-500万 | 0.90% |
500万(含)以上 | 每笔1,000元 |
表4 赎回费率表
持有期限 | 赎回费率 |
1年以内 | 0.50% |
1年(含)-2年以内 | 0.30% |
2年(含)以上 | 0.00% |
2、由本基金转入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期计算规则
对于由本基金转入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其持有期将从其认购日、申购日或其他基金转换为本基金的转入日起连续计算。
3、其他应注意事项
本公告仅对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交易事宜予以简要说明,其它未说明事宜遵循《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五、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层
联系人:孙筱君
电话:(021)68882850
传真:(021)68882865
户服务专线:400-666-0666,(021)61601898
2、代销机构
(1)银行渠道: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邮储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发银行”)、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发展”)、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生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等。
(2)券商渠道: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族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招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联合证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证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华福证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天相投顾”)等。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ykbc.com)查阅相关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666或021-61601898)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年七月七日
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开放式基金
参加信达证券定投暨非现场委托方式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现决定自2010年7月7日起旗下金元比联宝石动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金元比联宝石保本混合”,基金代码:620001)、金元比联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金元比联成长动力混合”,基金代码:620002)、金元比联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金元比联丰利债券”,基金代码:620003)、金元比联价值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金元比联价值增长股票”,基金代码:620004)、金元比联核心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金元比联核心动力股票”,基金代码:620005)在信达证券开通基金定投业务,且上述基金除金元比联丰利债券外其余四只基金参与信达证券非现场委托方式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通定投业务的具体方案:
1、投资者开通定投业务的约定扣款日为每月25日(含25日)之前任意交易日,遇非交易日顺延;
2、投资者开通定投业务的最低申购金额为100元,不设级差限制。
二、对非现场委托方式申购费率实行优惠的具体方案:
1、投资者通过信达证券网上交易、电话委托等非现场委托方式申购基金的,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为原费率的4折,且不低于0.6%; 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基金原合同条款中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2、投资者通过信达证券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定投申购基金的,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为原费率的4折,且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基金原合同条款中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三、重要提示
1、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其他未明事项,请遵循信达证券的具体规定。
2、本活动只针对正常申购期的开放式基金的前端收费模式,不包括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
3、凡在规定时间及规定基金产品范围以外的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不享受以上优惠。
4、基金申购费率参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5、信达证券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四、业务咨询
1、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00-8899
网站:www.cindasc.com
2、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66-0666或021-61601898
网站:www.jykbc.com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