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银行同业公会申明房贷纪律
未现松动迹象 破红线将查实处罚
未现松动迹象 破红线将查实处罚
2010-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邹靓 ○编辑 颜剑
⊙记者 邹靓 ○编辑 颜剑
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7月12日表示,上海各家银行严格按“二套房”标准执行房贷政策,并未出现松动迹象。同业公会将监督上海各银行加强行业自律,一旦发现有银行突破红线,将报监管部门查实处罚。
据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介绍,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和住建部、人民银行以及银监会三部委《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10〕83号)下发后,上海各银行进一步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实行动态、差别化管理的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发放第三套房贷的银行则根据风险管理原则,按照国办文件要求大幅度提高了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各行对二套房的认定标准严格按照三部委的文件来执行,即既认房又认贷。如果有银行突破红线,我们将报监管部门查实处罚”,上海市同业公会人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