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方俊 ○编辑 朱贤佳
自2007年9月中国证监会启动证券公司直接股权投资业务试点以来,有29家券商取得直投业务资格,经过近三年的探索,券商直投业务逐步驶入规范发展轨道。近日,部分证券公司直投子公司在宁波召开研讨会,交流合规经营和内控制度建设经验,讨论近期媒体关注的问题,并就券商直投行业自律达成共识。
“保荐+直投”是基本模式
早在上世纪90年代,摩根斯丹利等国际知名投行就将承销保荐和直接股权投资业务渗透到我国境内,先后投资蒙牛乳业、中国平安等多家企业,获利颇丰。一方面,承销保荐和直接股权投资业务结合紧密模式成熟,协同效果显著;另一方面这些境外投行及投资机构还从中国境内筹集人民币资金,开展直接股权投资,直投业务是境外投行的重要盈利来源。
与会代表认为,国际投行在处理直投和承销保荐业务关系上,并未刻意回避利益冲突。相反,通过提供承销保荐、直接投资、财富管理等一揽子业务,提升自身综合收益。因此,国内券商要充分汲取国际经验教训,切实加快直投业务发展步伐,有效提升行业综合竞争力。
直投业务属PE“正规军”
券商直投的专业能力、风控水平和投资管理效能当属PE行业的“正规军”。首先,监管部门对试点证券公司规定资本实力和管理能力等较高资质要求;二是设立直投专业子公司,健全投资决策制度和流程,完善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具备专业化投资队伍,彻底实现与母公司间的法人隔离;三是业务规模有限制,投资金额不得超过证券公司净资本的15%;四是信息披露严格,直投子公司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业务运作、项目运作及退出安排、关联交易及合规状况、内控执行等情况;五是监管部门对直投与保荐业务关系的要求比国际通行做法更为严格。国内券商对同一企业开展保荐和直投业务,投资持股比例以7%为上限,超过7%应联合一家无关联保荐机构共同保荐。此外,直投子公司在合规管理方面还建立了有效内部约束机制,制定了人员执业操守要求。
自觉坚守行业自律
国内券商直投业务的后发优势主要体现在:一是本土化、专业化。二是规范性、独立性。三是客户多、服务全。
与会代表以开放、坦诚的态度就近期媒体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大家认为,公众的关注和监督对行业发展有帮助,更利于促进行业规范自律,并就直投行业自律形成共识。一是合规经营是直投业务发展的生命线和坚实基础;二是加强行业自律,实行自我约束,目前媒体反映的个别人违规问题,与直投子公司没有关系,但给券商直投业务提出警示;三是正确处理直投和保荐业务关系的核心,是坚持直投业务的独立性;四是目前媒体关注的问题也反映出发行体制改革和保荐制度改革的迫切性。随着发行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推进,保荐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保荐人行为的进一步规范,这些问题可以得到较好解决。五是PE行业的发展是包含券商直投在内的各类PE主体的共同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