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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股大跌导火索
    预定利率放开或引险企价格战
    2010-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卢晓平 黄蕾 ○编辑 陈羽 颜剑
      尤霏霏 制图

      ⊙记者 卢晓平 黄蕾 ○编辑 陈羽 颜剑

      

      闭门讨论了近三年的人身险预定利率是否放开问题,突然于上周末以征求意见稿的形式出现在了保监会官方网站上。资本市场迅速对此作出反应,除中国平安因停牌而幸免外,中国人寿、中国太保昨日分别大跌4.5%、5.83%,与沪指0.8%的涨幅形成了鲜明对比。

      预定利率的放开意味着寿险公司在定价权上将拥有更多自主权和灵活性,但市场人士看到更多的则是放开背后会给整个行业带来的不确定性,即导致寿险公司保单成本的必然上升,若因此而引发价格竞争,那整个行业的盈利能力将面临挑战。

      

      监管:

      放开旨在提高保单吸引力

      预定利率,是指保险公司在产品定价时承诺给客户的投资收益率。而保险公司实际投资收益率高于预定利率的部分(还要扣除部分附加费用),就是保险公司最主要的利润来源,即业内俗称的“利差”。

      近11年以来,传统险的定价利率一直固定在上限2.5%,使其相对于万能险、分红险等新型人身险产品失去了明显的吸引力,在一些年份里中甚至弱于银行存款。这直接导致了传统险“叫好不叫座”,但却是保险公司内部公认的边际利润率最高的产品。

      但从这次征求意见稿来看,监管部门决心将费率市场化。即放开传统险预定利率,同时期望通过限制评估利率(规定准备金评估利率不得高于保单预定利率和法定最高评估利率中的低者,1999年6月10日前是7.5%,此后是3.5%)来限制预定利率不能定得过高。

      事实上,对于预定利率是否放开的内部讨论已经展开了三年之久。早在2007年时,本报就曾率先报道过“由于当时存款利率明显高于预定利率,造成传统险保单销售受到了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为此监管层考虑调整预定利率”。然而,此后由于遭到大型保险公司的反对,以及2008年下半年开始进入降息周期,预定利率和存款利率的倒挂对保险销售的负面影响逐步消失,从而使该讨论陷入停滞。

      令市场人士疑惑的是,在目前预定利率仍较一年期存款利率有0.25%微弱优势的情况下,监管部门为何还是推出了征求意见稿?业内人士认为,传统保障产品由于收益率过低,占比逐年快速下降,而分红险和万能险等投资和储蓄产品占比快速上升,保监会期望保险产品回归保障本质,因此做出了放开决定。

      

      险企:

      价格竞争致利润被压缩

      监管部门的这一市场化之举,得到了一些业内专家的认可。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庹国柱看来,保监会将产品定价权还于市场是正确的,“市场竞争是一把利剑,尽管目前给现有市场份额较大的保险公司带来一些暂时影响,但从中长期看,利好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庹国柱所说的暂时影响,即“传统险保单的利润可能会随着利率放开而被压缩”。浅白地来说,就是费率市场化后会导致寿险公司在传统险产品上展开价格竞争,尤其是一些中小保险公司或会采取较高的利率出售产品,从而倒逼大公司也加入价格战。一旦如此,保险公司的运营风险将会上升,盈利能力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据了解,正是出于对利润或被压缩的忧虑,国内几家寿险巨头一直以来都对“放开之说”存有异议。

      不过,从目前来看,短期影响可能不如市场昨日的强烈反应那么大。首先,相较第一次征求意见,此次定价利率放开只局限于传统险,不包括分红险和万能险,而传统险的占比很低,截至今年5月,全行业传统险的占比只有7.8%,而国寿、平安和太保的传统险占比也分别只有13%、4%和11%;其次,此次调整只会涉及新售保单,只影响增量不影响存量。

      更关键的一点是,此次预定利率虽然放开,但保监会设置了最高评估利率为3.5%的规定,这意味着如果保险公司的定价利率超过3.5%以上,都需要提取更多的责任准备金,因此对于偿付能力将产生加速消耗的过程,这样一来,就对保险公司的资本金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监管部门此举意在限制价格竞争的过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