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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16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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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0-07-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包钢股份 证券代码:600010 公告编号:(临)2010—007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0年7月12日上午10:30在内蒙古包头市包钢宾馆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13人,现场出席会议7人。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有周秉利、孙国龙、李金贵、郭景龙,独立董事张巨林、安胜利、刘向军。崔臣、曹中魁董事分别委托周秉利董事,司永涛董事委托孙国龙董事,刘玉瀛董事委托李金贵董事,孙文彪董事委托郭景龙董事出席会议并代行表决权;独立董事于绪刚委托独立董事刘向军出席会议并代行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审议批准崔臣辞去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提请审议崔臣、司永涛、曹中魁、孙文彪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选举周秉利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周秉利先生简历

    周秉利,男,汉族,1963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包钢炼铁厂厂长助理、副厂长、包钢机动处副处长、包钢(集团)公司机动处处长、包钢(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设备动力部部长、包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西创公司董事、包钢股份董事、包钢(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现任包钢(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包钢西创董事、包钢股份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提名增补李春龙、孟志泉、汪洪、孟繁英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春龙,男,汉族,1961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包钢冶金研究所副所长、包钢冶金研究所所长 、包钢(集团)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兼钢铁研究院副院长、包钢(集团)公司 副总工程师兼技术中心副主任、钢铁研究院院长、包钢(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包钢(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包钢(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

    孟志泉,男,汉族,1958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包钢炼钢厂副厂长 、包钢(集团)公司炼钢厂厂长、 包钢(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炼钢厂厂长 、包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稀土集团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包钢稀土副董事长、包钢(集团)公司董事,现任包钢(集团)公司董事。

    汪洪,女,汉族,1961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财务部主任会计师、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战略策划部副主任、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财务部部长、内蒙古电力公司副总会计师,现任包钢(集团)公司总会计师。

    孟繁英,女,汉族,1970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硕士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包钢(集团)公司焦化厂副厂长、包钢(集团)公司焦化厂副厂长兼总工程师(主持行政工作)、包钢(集团)公司焦化厂厂长、包钢(集团)公司党委常委、焦化厂厂长,现任包钢(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党委组织部(人事部)部长。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聘任孟志泉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部分经营范围的变化,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工商管理部门的要求,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公司经营范围”进行了部分修改;根据公司实际,对《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三条“董事会组成”进行了修改。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提请批准王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推荐提名增补郝润宝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大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提名增补郝润宝先生为公司监事的意见,同意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郝润宝先生简历

    郝润宝,男,汉族,1964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师,曾任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会计处副处长、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会计处处长、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兼会计处处长、现任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审议对内蒙古包钢还原铁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

    根据2009年8月20日第三届第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司决定与内蒙古大中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中公司”)共同投资建设内蒙古包钢还原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还原铁公司”),注册资本3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26000万元,占总股本的86.67%,大中公司出资4000万元,占总股本的13.33%,该项目已经于2009年建成投产。根据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原料供应状况,经与大中公司协商,双方同意以本公司增资扩股的方式,将公司已经建成的炼铁厂西部球团项目,以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值为准,按评估后价值投资到还原铁公司。该项目账面值21185.08万元,评估后原值19899.99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还原铁公司总股本约5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投资约46000万元,占总股本约92%,大中公司投资4000万元,占总股本的8%。增资完成后,该公司可年产球团矿150万吨,实现利润约3000万元。

    该项投资的资产评估结果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备案完成后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召开2010年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13日

    证券简称:包钢股份 证券代码:600010 公告编号:(临)2010—008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0年7月12日上午在包钢宾馆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监事王伟授权委托宋弘代为表决。会议由监事会宋弘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1、关于审议批准王伟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的议案;

    2、关于选举宋弘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部分经营范围的变化,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工商管理部门的要求,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公司经营范围”进行了部分修改;根据公司实际,对《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三条“董事会组成”进行了修改。

    4、关于审议对内蒙古包钢还原铁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

    根据2009年8月20日第三届第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司决定与内蒙古大中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中公司”)共同投资建设内蒙古包钢还原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还原铁公司”),注册资本3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26000万元,占总股本的86.67%,大中公司出资4000万元,占总股本的13.33%,该项目已经于2009年建成投产。根据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原料供应状况,经与大中公司协商,双方同意以本公司增资扩股的方式,将公司已经建成的炼铁厂西部球团项目,以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值为准,按评估后价值投资到还原铁公司。本次增资完成后,还原铁公司总股本约5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投资约46000万元,占总股本约92%,大中公司投资4000万元,占总股本的8%。增资完成后,该公司可年产球团矿150万吨,实现利润约3000万元。

    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公开、公正,不存在损害本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7月13日

    证券简称:包钢股份 证券代码:600010 公告编号:(临)2010—009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于2010年7月30日上午10:30在包钢宾馆会议室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

    会议审议的提案

    一)、关于提名增补李春龙、孟志泉、汪洪、孟繁英为公司董事的提案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三)、关于增补郝润宝为公司监事的提案

    四)、关于审议对内蒙古包钢还原铁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投资的提案

    二、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

    1、会议时间:2010年 7月30 日 星期四 上午10:30

    2、会议地点: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包钢宾馆会议室

    3、会议对象:

    (1)截止2010年7月2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会议登记办法如下:

    (1)法人股股东:需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的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与会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4)委托代理人应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5、股权登记日: 2010年7月23日

    6、会议报到时间:2010年7月27日—28日

    上午9:00— 11.00 下午2:00— 4:00

    会议报到地点: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股份证券部

    会议联系人: 邢彤

    会议联系电话:0472--2189528

    传 真:0472--2189530

    其他事项: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13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为出席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提案行使如下表决权。受托人应按本授权书内容代本人/本单位进行表决,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提名增补李春龙、孟志泉、汪洪、孟繁英为公司董事的提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3关于增补郝润宝为公司监事的提案   
    4关于审议对内蒙古包钢还原铁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投资的提案   

    本授权书自签发日生效,至上述会议完毕之日失效。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打印件和复印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