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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2010-07-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0-046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4,000,000股,该4,000,000股股份目前处于质押冻结状态;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10年7月21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8年5月12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8年7月4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8年7月8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安排追加对价情况:

    为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集团”)作出业绩承诺:保证重组后,公司2008年度在资产交割日后的月均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均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800万元(假设资产交割日为2008年1月1日,则2008全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9,708.07万元),2009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12,181.47万元,2010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15,000万元。若重组完成后,公司2008年、2009年、2010年每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数,三安集团将用现金向公司补足上述差额部分。

    目前,已按承诺执行,履行情况良好。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三安集团承诺:三安集团所持公司5,429.70万股法人股自追加对价履行完毕或确认追加对价无需履行之日起获得流通权,并自该日起按照“锁一爬二”的规定安排股份上市。其所持54,297,000股法人股在36个月之内不上市流通。

    目前,已按承诺执行,履行情况良好。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1)2009年9月29日,公司实施完成非公开发行31,500,000新股,公司总股本变为277,684,949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202,742,39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74,942,557股。

    (2)2010年3月16日,公司实施完成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的方案,总股本变为555,369,89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405,484,78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149,885,114股。

    2、股改实施后至今,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变化情况

    股东名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实施时

    截至有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日
    持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剩余有限售

    流通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54,297,00023.16108,594,00019.55
    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114,945,39249.03229,890,78441.39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928,0002.534,000,0000.72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676,0000.2900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0020,000,0003.60
    陈世明0014,800,0002.66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0010,000,0001.80
    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0010,000,0001.80
    上海天迪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008,200,0001.48

    2009年9月7日,公司董事会受托办理了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4,604,000股股改限售股份的流通上市手续,剩余2,000,000股则按照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承诺自愿锁定至2010年7月8日。2010年3月16日,三安光电公告披露了实施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的方案,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为4,000,000股。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持有本公司限售股份的股东履行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承诺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1、三安光电相关股东均严格按照承诺的约定切实履行其法定承诺。

    2、三安光电控股股东三安集团所作出的股改特别承诺仍在履行之中,其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仍处于限售状态,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三安集团尚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3、三安光电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4,000,000股,该4,000,000股股份目前处于质押冻结状态;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10年7月21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股东名称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本次上市数量(单位:股)剩余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000,0000.72%4,000,0000
    合 计4,000,0000.72%4,000,0000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

    股东名称原持股数(股)现持股数(股)差异数(股)差异原因说明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676,0000-676,000司法裁定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928,0004,000,0001,928,000见(1)、(2)、(3)

    (1) 公司破产重整期间,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公司除控股股东以外的非流通股股份6,604,000股依法裁定给了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改实施后,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才将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676,000股股份过户完成,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变为6,604,000股。

    (2) 2009年9月7日,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了4,604,000股限售股流通上市,剩余2,000,000股限售股份自愿再锁定至2010年7月8日。

    (3)公司2010年3月10日公告披露了公司2009年度实施了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 股转增10股的方案,通过本次方案的实施,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限售股份变为4,000,000股。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2009年9月7日,公司股改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海南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4,604,000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首次流通上市。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二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变动数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国家持有股份   
    2、国有法人持有股份4,000,000-4,000,0000
    3、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401,484,784 401,484,784
    4、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5、境外法人、自然人持有股份   
    6、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   
    7、一般法人配售股份   
    8、其他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405,484,784-4,000,000401,484,784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49,885,114+4,000,000153,885,114
    B股   
    H股   
    其他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149,885,114+4,000,000153,885,114
    股份总额 555,369,8980555,369,898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O年七月十六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